形示
[定義] 利用漢字的形貌特征來表示意義的一種修辭方式。
[例釋]
例1: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飯,大粒的汗,從額上滾下,夾襖也貼住了背心,兩塊肩胛骨高高突出,印成一個陽文的“八”字。(魯迅《藥》)
例2:有兩只小山雞爭著飲水,蹬翻了水碗,往青石板上一跑,滿石板印著許多小小的“個”字。我不覺望著深山里這戶孤零零的人家想:“山下正鬧大集體,他們還過著這種單個的生活,未免太與世隔絕了吧?”(楊朔《泰山極頂》)
例1用“陽文”的“八”形容得了肺癆的小栓,又瘦又小,病情嚴重,慘不忍睹。例2用“個”字描繪小雞的腳印,形象可愛,或許還有意義上的兼顧,在山下大集體的環境下,山里人家還是“個”體。漢語中類似的用例很多,常見的如“十字路口”、“人字架”、“之字路”、“品字形”等等。
[辨析1] 形示與圖示。共同點在于借助具象的外在形貌來表達意義。區別是:
形示以漢字字形為載體;圖示以圖形等為基礎。
[辨析2] 形示與析字。都利用漢字特點來表義。區別是:
形示利用的是漢字的外部圖形特征;拆字利用的是漢字的內部結構特征,如民間對聯“此木為柴山山出,因火成煙夕夕多”,就是利用漢字內部結構特點表義的。
[辨析3] 形示與字代。見“字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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