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玉女洞中水,既致兩瓶,恐后復取而為使者見紿,因破竹為契,使寺僧藏其一,以為往來之信,戲謂之調水符
欺謾[1]久成俗,關[2]市有契(rú)[3]。
誰知南山[4]下,取水亦置符。
古人[5]辨淄澠(miǎn)[6],皎若鶴與鳧[7]。
吾今既[8]謝[9]此,但視符有無。
常恐汲水人,智出符之余。
多防竟無及,棄置為長吁。
【注釋】
[1]謾:蒙蔽。欺謾即欺騙。
[2]關:設在交通要道的關卡。市:集市,貿易地點。
[3]契(rú):出入關市的通行憑證。契即契約。
[4]南山:終南山,在今陜西西安市南。
[5]古人:指春秋時齊桓公近臣易牙。
[6]淄澠(miǎn):二水名,都在今山東境內。據《列子·說符》載,淄澠二水,“易牙嘗而知之”。
[7]鳧:俗名野鴨。
[8]既:已經。
[9]謝:辭別,這里可作沒有講。
【譯文】
長久以來,社會欺騙已成風。關卡集市,很早就定下了契約。誰能想到終南山下取水也要做調水符?古人能辨淄澠二水的不同味道,就像鶴鳥足長,野鴨足短,清清楚楚。我現在沒有這種本事,只能看有無調水符。常常擔心取水的人,聰明超過了設置竹符。我丟掉竹符長聲感慨,多方防備竟防止不住。
【解析】
這首詩是治平元年(1064)蘇軾就任鳳翔府簽判時寫的。玉女洞在寶雞縣(屬鳳翔府)中興寺的東面,洞中有飛泉,泉水甜美。詩題的意思是;喜愛玉女洞的泉水,已經得到兩瓶,擔心以后再取而被取水者所欺騙,于是剖竹作為符契,讓中興寺的和尚收藏其中的一半,作為往來取水的憑信,并把它戲稱為調水符。這首詩的前四句感嘆欺騙成俗,中間四句寫他設置調水符,最后四句感嘆調水符也未必能防止欺騙,這樣曲折寫來,把欺騙成俗揭露得很深刻。紀曉嵐認為這首詩“達意頗深,而措語苦淺”。其實,以淺語達深意,正是好詩的表現,也是這首詩的突出特點,所以深受后人的推崇和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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