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給災民令
建安二十三年
【題解】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冬,黃河流域發生了疫病,曹操下令救濟災民。
【原文】
去冬天降疫癘,民有凋傷,軍興于外,懇田損少,吾甚憂之。其令吏民男女:女年七十已上無夫子①,若年十二已下無父母兄弟,及目無所見,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無妻子父兄產業者,廩食終身②。幼者至十二止。貧窮不能自贍者,隨口給貸③。老耄須待養者④,年九十已上,復不事家一人⑤。(《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
【注釋】
①已:通“以”。
②廩食:由官府提供口糧。
③隨口給貸:根據人口數量貸給糧食。
④老耄:八十歲稱為耄。此處泛指老人。
⑤復不事家一人:復不事,免除徭役。家一人:一家一個人。
【精要簡介】
曹操頒布的賑災的命令。命令中說:去年天降疫病,百姓有所死傷,而軍士又在外面作戰,供開墾的田地也比較少,我很憂心。如今命令各地官吏和百姓:女性七十歲以上而沒有丈夫兒子的,或者是十二歲以下沒有父母兄弟的,以及眼睛看不見的,手腳無法勞動走路的,又沒有妻子兄弟產業的,官府要給他們口糧。年齡小的要供養到十二歲,因為貧窮而無法生活的,可以根據人口數量貸給他們糧食。老年人離不開人,如果家里有九十歲以上老人的,一家可以免除一個人的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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