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過卦第六十二·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譯文】九四,無所咎害,不過份剛強就能得遇陰柔;但前往應合將有危險,務必自戒,不可施展才用,而要永久守持正固。
【注釋】①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弗過,指九四失位不過剛;遇之,謂得遇初六;往,指前往應初。此謂九四陽居陰位,不爲過剛,遂能得遇下卦之初,有“宜下”之象,故“無咎”;但既巳失正,若主動前往應初,則失自慎靜守之道,故戒以“往厲”,并告其“勿用”、“永貞”。《重定費氏學》:“四應初六,合‘宜下’之道,故‘無咎’;然以失位之剛在上,雖應下而情亢,故又有‘往厲’之戒,‘勿用’、‘永貞’皆戒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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