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過卦第六十二·《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譯文】《象傳》說:山頂上響動(dòng)著震雷(其聲過常),象徵“小有過越”;君子因此行止稍過恭敬,喪事稍過悲哀,費(fèi)用稍過節(jié)儉。
【注釋】①山上有雷,小過——釋《小過》下艮爲(wèi)山、上震爲(wèi)雷之象。《程傳》:“雷震于山上,其聲過常,故爲(wèi)‘小過’。” ②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這是說明“君子”效法《小過》之象,在行止之恭、喪事之哀、用費(fèi)之儉這些尋常小事上,稍能過越,以正俗弊。《正義》:“小人過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矯之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也。”
【說明】《大象傳》所舉三例,均爲(wèi)謙慈柔惠的行爲(wèi),與卦辭“可小事”、“宜下”的意義正合。朱熹曰:“‘小過’是過于慈惠之類,‘大過’則是剛嚴(yán)果毅底氣象”,“‘小過’是小事過,又是過于小。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皆是過于小、退后一步、自貶底意思。” (《朱子語(y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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