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兌卦第五十八·《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譯文】《象傳》說:上六“引誘他人相與欣悅”,說明欣悅之道未能光大。
【說明】 《折中》引毛璞曰:“所以爲兌者,三與上也。三爲內卦,故曰‘來’;上爲外卦,故曰‘引’?!?/p>
【總論】“欣悅”,是人情所常有的事態:輕歌悅耳,美景悅目,無不如是。但《兌》卦所明“欣悅”之道,則強調以“剛中柔外”爲悅,即剛爲柔本、悅不失正。卦辭既稱物情欣悅可致亨通,又云欣悅應當守持正固,正是揭明此旨。卦中六爻,兩陰均以柔媚取悅,爲被否定之象;四陽情狀不一:初剛正和悅,最吉;二誠信而悅,“悔亡”亦吉;四商度抉擇其悅,“有喜”;五居尊位而悅信于小人,則深戒以“危厲”。縱觀全卦大旨,無非說明:陽剛不牽于陰柔,稟持正德,決絕邪諂,才能成“欣悅”之至美;反之,偏離正德,曲爲欣悅,則不論是取悅于人,還是因人而悅,均將導致兇咎??梢姟吨芤住匪隙ǖ摹靶缾偂?,是立足于鮮明的道德準則之上,張耒《出山詩》曰:“青山如君子,悅我非姿媚”,似與此理有合;而《孟子·告子上》:“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則尤與本卦“欣悅”之義映照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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