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噬嗑卦第二十一·《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譯文】 《象傳》說:“守持正固以防危險必可免遭咎害”,是說行爲符合正當的治獄之道。
【注釋】 ①得當——當,猶“正”。謂得“用獄”之正。《周易輯聞》:“釋彖言‘不當位’,此言‘得當’者,釋彖以位言,此以事言。六五以柔用獄,行以貞厲,其無咎者,得用獄之當者也。”
【說明】六五以陰處陽位,遂有“得黃金”之正;故《小象傳》所謂“得當”,與《彖傳》“雖不當位,利用獄也”之理實相一致。又,李過認爲:“九四以剛噬,六五以柔噬。以剛噬者,有司執法之公;以柔噬者,人君不忍之仁也。”(《西谿易說》)此說似亦成理,可備參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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