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鼎卦第五十·《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譯文】《象傳》說:“ 鼎器顛轉腳跟”,未必悖理;“利于傾倒廢物”,說明初六應當上從尊貴者(以期納新)。
【注釋】①從貴——指初六上從九四,得其納物以爲烹飪;猶“妾”因貴子而扶爲正室。《王注》:“棄穢以納新也。”
【說明】初六“顛趾”與“得妾”,均表明事物的外在現象有時似乎違背常規,但當“烹物成新”之時,此類物情的實質卻不悖義理。來知德云:“凡事跡雖若悖其上下尊卑之序,于義則無咎也。”(《來氏易注》)
周易·鼎卦第五十·《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譯文】《象傳》說:“ 鼎器顛轉腳跟”,未必悖理;“利于傾倒廢物”,說明初六應當上從尊貴者(以期納新)。
【注釋】①從貴——指初六上從九四,得其納物以爲烹飪;猶“妾”因貴子而扶爲正室。《王注》:“棄穢以納新也。”
【說明】初六“顛趾”與“得妾”,均表明事物的外在現象有時似乎違背常規,但當“烹物成新”之時,此類物情的實質卻不悖義理。來知德云:“凡事跡雖若悖其上下尊卑之序,于義則無咎也。”(《來氏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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