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說卦傳·乾爲馬,坤爲牛,震爲龍,巽爲雞,坎爲豕,離爲雉,艮爲狗,兌爲羊。
【譯文】 乾爲馬象,坤爲牛象,震爲龍象,巽爲雞象,坎爲豬象,離爲雉鳥象,艮爲狗象,兌爲羊象。
【注釋】①兌爲羊——以上八句,舉八種動物,說明八卦擬取象徵物象的例子。《正義》曰:“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也”;“坤象地,地任重而順,故爲牛也”;“震動象,龍動物,故爲龍也”;“巽主號令,雞能知時,故爲難也”(案,雞應時而鳴,鳴聲如風入人耳,似合“入”義,《集解》引《九家易》“雞時至而鳴,與風相應”可參攷);“坎主永瀆,豕處污濕,故如豕也”(案,豕喜污濕,常陷處泥坑中,似合“陷”義,《集解》引《九家易》“污辱卑下”可參攷);“離爲文明,雉有文章,故爲雉也”(案,雉雖爲飛鳥,但善走不能久飛,喜棲于丘陵或平原的草叢中,似又合“附麗”意);“艮爲靜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爲狗也”;“兌,說也,王廙云‘羊者順之畜’,故爲羊也”(案,孔意取順而悅人,故合“說”義,即項安世《周易玩辭》謂“內很而外說者爲羊”是也)。
【說明】以上第八章。
本章引用八種動物形象,陳說八卦取象之例,《正義》云:“略明‘遠取諸物’也。”
《周易》哲學的鮮明特點是“假象喻意”,全書所擬取的物象集中體現于八卦的象徵。《繫辭傳》反復申言“《易》者,象也”,《說卦傳》通篇立足于闡說八卦取象,正是極力解明這種“象喻”體系。
《周易》的“象”,用今天的概念來表述,就是“象徵”,而“象徵”概念的內涵,可析爲兩端:一是形象,一是意義;象徵形象是可變的,象徵意義是不變的(如“獅子”、“老虎”并可象徵勇敢,“獅”、“虎”可變,“勇敢”之義不變)。八卦的象徵儘管複雜,大體上不離這一原則。自然,亦不可能無例外者。前章所敘“健”、“順”八義,即是“乾”、“坤”八卦的基本不變的象徵意義,而個別卦除了基本意義外,或又兼具它義,如“離”兼“明”義、“巽”兼“順”義等,即是例外,別當具體分析,不可執一。由于義雖不變,象可博取,因之,八卦既以“天”“地”等八種物質爲最初象徵形象,又廣取它物爲象;此章“馬”、“牛”等動物是一例,以下三章所舉諸物又是各種象例。王弼曰:“觸類可爲其象,合意可爲其徵。義茍在健,何必‘馬’乎?類茍在順,何必‘牛’乎?”(《周易略例·明象》)所論至爲精切。
八卦取象紛繁複雜的原因,約可從兩方面推測:一、作《易》者爲闡述哲理方便,廣引物象、多方譬喻,故《繫辭傳》有“仰觀”、“俯察”、“遠取”、“近取”之說;二、用《易》者爲占筮推理的需要,擴展卦象、旁衍其說,故《說卦傳》所列諸象或有未見于六十四卦經文者。當然,由于時代久遠,以及前人不同角度的闡說,導致《易》象失傳、失解者,頗有其例。這些都有待于今天研《易》者認真辨析和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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