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蟠
李蟠, 字大根, 銅山(今屬江蘇)人, 康熙三十六年(1697)丁丑科狀元。
民間流傳著一個關于李蟠中狀元的傳說。
康熙三十六年二月,李蟠考中會試。殿試將于四月舉行。殿試以一日為限,清晨入場,日落交卷。李蟠像漢代有名的大將周勃一樣,身材高大,又特別能吃。文章雖說寫得不錯,但素來有個行文太慢、含筆毫腐的習慣。所以,進考場之前,他悄悄在懷里揣上36個小餑餑(麥餅),意思是,今天無論如何,賴也要賴在考場上把試題寫完。怕到時候餓肚子,所以,干糧必須帶夠。
果然,當殿試進入申時(下午4點左右)之后,別的考生已紛紛起身交卷了,惟獨李蟠才僅僅開了個頭,他求勝之心又特別強,于是越心急,就越寫得慢。
傍晚,其他考生都交了卷,但監考官一看,空空的殿內居然還有一個人在座位上咬著筆桿發呆! 他正是李蟠。于是,監考官過去催他交卷,李蟠急得滿頭大汗,聲淚俱下地對監考官說道: “學生畢生之業,在此一舉。請千萬不要催逼,容我慢慢寫完,以成鄙人功名。”監考官看他這般模樣實在可憐,于是就發給他幾枝蠟燭,叫他快快寫來。
李蟠點燃蠟燭,挑燈夜戰,一直寫到深夜才交了卷,隨身帶去的36個小餑餑也不覺吃得精光。后來,據說康熙皇帝知道了這件事,不但不怪罪李蟠,反而認為他是一個難得的“苦心之士”,破例把李蟠點為狀元。
和李蟠同榜的第一甲第三名即所謂的“探花”,是清代著名詩人姜宸英,他特地為此作詩一首,戲謔李蟠。詩云:
望重彭城郡,名高進士科。
儀容好絳勃,刀筆似蕭何。
木下還生子,蟲邊更出番。
一般難學處,三十六餑餑!
從此,“餑餑狀元”的雅號便傳遍了士林。
此科進士共150名,是取士較少的一科。
中狀元后,李蟠依例入翰林院為修撰,掌修國史; 遇上鄉試、會試,則出為考官。
康熙三十八年,李蟠被任命為順天鄉試主考官,和他同榜的姜宸英為副考官。
考試之前人們就發現,許多京都大員和李、姜二人的故舊親朋暗中奔走于李、姜二人的寓所,尤其是與李、姜同榜的榜眼嚴虞惇,更是公開為參加這次考試的兒子說情,并且還明目張膽地為許多參加考試的富商子弟充當行賄的掮客。考試中,人們也發現許多“槍手”(混入考場,為人代考者)。尤其奇怪的是,放榜之前竟傳出了舉人的名次!
放榜之后,這科舉人中果然出現了達官子弟多,李、姜二人親朋子弟多和鹽商富賈子弟多的現象,而且名次居然與放榜之前的傳聞幾乎一樣。
于是,士子憤怒,京師沸騰。人們通過調查發現,這次“賄買舉人”的丑劇主要由李蟠導演,他獲利最大。于是,嘲弄說: “小李大有甜頭,老姜全無辣味!”后來,人們又寫了一篇很長的“文揭”(即大字報),張貼在京城。“文揭”開頭寫道:
朝廷科目,原以網羅實學,振拔真才,非為主考納賄營私,逢迎權要之具。況圣天子加意文教,嚴飭吏治,凡屬在官,自宜洗滌肺腸以應明詔。不意順天大主考李蟠、姜宸英等,滅絕天理,全昧人心。上不思特簡之恩,下不念孤寒之苦。白鏹(即白銀)熏心,炎威眩目。中堂四五家,盡列前茅; 部院數十人,悉居高位……不閱文而閱價,滿漢之巨室歡騰! 變多讀而務多藏,南北之孤寒氣盡。取人如此,公論何謂!
接下去,詳盡地揭露了這一舞弊陰謀的來龍去脈。最后,呼吁朝廷嚴辦李、姜二人。并宣稱,如果朝廷不按律論處,人們就用刺殺的方式懲罰李、姜二人。同時,御史鹿佑也對此事提出了正式的彈劾。
康熙皇帝得知此事之后,非常氣憤,下令將李蟠和姜宸英等人逮捕入獄。這科所有舉人重新參加考試,凡考試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舉人資格。80多歲的姜宸英未等開庭審判,就嚇死在獄中了。嚴虞惇公開奔走請托,下令降級。至于“餑餑狀元”李蟠呢?則將其充軍塞外,永不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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