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
黃定,字泰之,永福(今福建永泰)人,幼好學,擅長填詞。宋孝宗即位的第9年,即乾道八年(1172),黃定參加壬辰科殿試,奪得第一,成為南宋第15位狀元。中狀元后,黃定步入仕途。淳熙三年(1176),被擢為秘書省校書郎,掌校讎典籍。淳熙八年,出任工部員外郎。淳熙九年,任軍器監,職司監督制造兵器,以供軍用。不久,出任最高學府國子監的副長官——司業。淳熙十年,擢為顯謨閣直學士,出知溫州(州治永嘉,今浙江溫州)。他的仕宦生涯終于廣東提舉常平官。提舉常平官簡稱“提倉”,掌各路役錢、青苗錢、義倉、賑濟、水利、茶鹽等,還負責監察各州官吏。黃定的詞頗有點兒名氣,《全宋詞》輯錄了他的《鷓鴣天》一詞,詞云:
間世文章萬選錢,清時平步八花磚。
大開紫府瑤池宴,正是橙黃橘綠天。
金燭里,玉堂前。翰林元是武夷仙。
雍容草罷明堂詔,留取天香馥壽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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