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法律學堂,開展現代法學教育
養成法律人,是推行法治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職是之故,在改革舊法、翻譯外法、制定新法的過程中,沈家本極為重視中國近代法教育和法學研究。在他的多方奔走和主持下,中國近代第一所全國性的法學教育學校——京師法律學堂,于1906年在北京開辦。他以修訂法律大臣身份兼任該學堂的管理大臣,幾年之內,“畢業者近千人,一時稱盛”。
現代法學教育,其始應為1895年的北洋大學堂。如果再早一點,可以上推到1869年同文館“國際公法”課程的開設。但是,正規而有系統的法學教育,應該是京師法律學堂。這是一所為新設各級審判廳培養法官的學校。在京師法律學堂的示范作用下,各類法學教育機構在全國各地迅速成立,從而掀起了清末民初中國近代第一次法學教育高潮。為促進法學研究的深入,在他的推動下,全國性的法學學術團體——北京法學會,于1910年在北京成立,并由他出任第一任會長。在此基礎上,他還推動創建法學研究所,創刊《法學會雜志》。圍繞北京法學會,中外學者云集,同人相聚,講說新理,推演舊義,盛極一時。可以說,沈家本是中國近代法學當之無愧的開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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