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與“夷夏一體”的觀念
中國與歐洲在國家與民族關系上的不同政策,既是不同的歷史發(fā)展道路使然,也是不同思想傳統(tǒng)的產(chǎn)物,即與自古以來雙方在哲學思想上的差異有關。中國與歐洲早期的宗教和哲學都是二元論的,基督教和儒家思想都主張世界是二元的。但西方的二元是絕對對立的,互相排斥的,是有起點有終點的線性思維。中國哲學則認為二元是相對的,相生相克的,互相依存的。早在三千年前以陰陽說為核心的《易經(jīng)》就是這樣解釋世界的。在春秋時,中國的哲學就有“和、同”之辯。否認矛盾,不承認差異的同一,古人稱為“同”;承認有矛盾,有差異的統(tǒng)一性,古人稱為“和”。孔子將這種對世界普遍性的認識應用于倫理學,就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也就是說追求徹底的同一,在倫理上是小人所為,在政治上也不會有好的結果。也就是承認差異,承認差異的正當性與和諧相處的世界,才應是人們所追求的和諧局面。這樣的哲學思想,是幾千年來“夷夏一體”和多元一體政策的重要思想根源。
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很多民族的成員都做過皇帝(漢族以外,還有鮮卑、契丹、蒙古、滿族等),所以,中國的傳統(tǒng)強調(diào)“夷夏一體”,統(tǒng)一并不是消滅不同的文化與民族,而是主張“夏中有夷,夷中有夏”。
孟子說:“三代之得天下者,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不仁而得國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孟子·盡心》)。對于多民族的國家而言,什么是維護統(tǒng)一的仁政呢?最基本的一點就是“和而不同”的天下觀和政策。
在這種天下觀指引下,唐太宗說:“王者之于萬物,王天覆地載,靡有所遺。”“我在,天下四夷有不安安之,不樂樂之。”他還說:“夷狄亦人耳,其情與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澤不加,不必猜忌異類。蓋德澤洽,四海可使如一家。”“自古皆貴中華,而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
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王朝,雖一直有民族歧視和壓迫的存在,但同時,如果沒有“和而不同”“夷夏一體”的思想和相應的施政措施,中國就不可能幾千年維持如此大的疆域和多民族統(tǒng)一的國家。對于漢族和少數(shù)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權來說,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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