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家之計
謀略家造勢定策中首先應當把握的一個原則。具體說,就是在保證自己利益不會喪失的基礎上,去爭取更多的利益;在確保自己不會被對手擊敗的前提下,去尋求機會,戰勝敵人。這一謀略思想首先是由中國古代著名謀略家孫武提出的。他指出:“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只有先置自己于不敗之地,才能求得最終戰勝對方。高明的經濟謀略家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上,不是先空想賺大錢,而是先考慮在情況發生變化時,也能保本求利。作為一個個人或國家,在國際舞臺上,應先考慮生存,而后才能謀求發展。離開現實生存,無從談起長遠的利益。換言之,無定家計,發展計也難以存在。
在造勢定策,確定定家之計時,應注意六個方面問題。一是謀劃求遠不求近,即不是急功近利,立竿見影,而是從長計議。二是體現堅韌和耐力。力量布局要經得起對方的沖擊,經受住考驗,具有極強的再生能力。三是布局和格局具有彈性,既有承受能力又有反抗能力,能進能退。四是其有潛在力量和隱蔽形態。做到既要顯示,又有隱藏,虛虛實實,真真假假,讓人們摸不清底數。五是把握要沖、關節點。首先把屬于自己一方的要點占住,而后爭奪擴大空白處、搶占要點。再通過點控制面。六是注意靈活性,具體表現在占領有利的位置,而且隨機應變,有很強的應變能力。這樣才能使自己的定家之計確保成功,切實發揮作用。
參考“先為不可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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