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哲學文化·制天命而用之
戰國末期荀子關于天人關系的重要命題,見于《荀子·天論》。荀子把“天命”理解為具有必然性的自然法則,認為“從天而頌之,孰于制天命而用之”,即不能消極地順從自然,而要主動地控制和利用它。這一思想集先秦時期天人關系思想之大成。他吸收了道家天道自然無為的合理思想,又克服了道家崇拜自然規律自發性的消極無為思想,明確劃分“天職”與“人治”,即自然與人為之間的界限。他指出“天行有常”,天地萬物運動的規律既不具有目的性,也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他又認為:“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人類能夠根據對于天時、地利的認識來利用自然、役使萬物,這就叫做“能參”。人類能夠參與世界變革的這種自覺的能動性,使人們在實際活動中從“畏天命”轉化為“制天命”,成為自然界的主人。荀子的這一樸素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特別是關于人的主觀能動性思想,是對中國哲學發展的可貴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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