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外交文化·《淞滬停戰協定》
1932年1月18日,日本駐上海武官田中隆吉策劃,令5個日僧向工人擲石尋釁,引起沖突,僧1死2傷。從19日起日軍借口“日本和尚案”多次進行挑釁,1月28日集結海軍陸戰隊七千人,軍艦30艘,飛機40架,裝甲車數十輛,進入閘北,襲擊火車站,“一·二八事變”爆發。日軍狂妄聲稱4小時占領上海,遭到19路軍蔣光鼐、蔡廷鍇將軍的堅決抵抗。日軍失敗后司令官鹽澤被撤職,日軍最后增至10萬,而中國軍隊不足5萬,19路軍撤退,日軍占領淞滬。英美為維護在華利益,從電斡旋,中日雙方于5月5日簽訂《淞滬協定》,規定日軍撤退到事變前地區,但可暫駐毗連地方,為日軍隨時擴張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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