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外交文化·“門戶開放”政策
中日甲午戰后,美國首創對華“門戶開放”政策。188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美國國務卿海約翰向列強各國提出“門戶開放”主張,送英、法、德、俄、日、意六國政府。基本內容為:1.各國在中國的任何所謂勢力范圍或租界內投資事業或既得利益,他國不得干涉。2.各國運往上述勢力范圍口岸的貨物,均按中國現行關稅率收稅,稅款由中國征收。3.各國對進入自己勢力范圍的他國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國船舶的港口稅。1890年美政府又發出第二個“門戶開放”政策照會,重申“機會均等”原則。美國“門戶開放”政策一方面旨在維護列強在勢力范圍的權益;另一方面在中國面臨列強瓜分的情況下,客觀上起到了抑制作用。
上一篇:中華傳統文化·舞蹈文化·龍舞
下一篇:中華傳統文化·法制文化·《中華民國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