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學·蒙學歷史源遠流長
所謂蒙學,是指中國古代人們研究對兒童進行早期啟蒙教育的學問。中國古代人們十分重視對兒童進行早期啟蒙教育。《周易》有“蒙卦”,“蒙卦”實際上是講啟蒙教育的。“蒙”即蒙昧、幼稚之意。《周易·蒙卦》有“蒙以養正,圣功也”之說,意思是說,蒙要養正,這是作圣的功。程頤傳曰:“未發之謂蒙,以純一未發之蒙而養其正,乃作圣之功也。發而后禁,則捍格而難勝,養正于蒙,學之至善也。”(《程氏易傳·蒙卦》)王夫之發揮了這一思想,認為:“圣功久矣大矣,而正之惟其始。蒙者,知之始也。其始不正,未有能成章而達者。”(《張子正蒙注序論》)按《周易·蒙卦》的意思,當萬物生長之后,接著來的是幼稚蒙昧的時期,教育就成為當務之急。教育就是為了培養正道,這是神圣莊嚴的事業!這就是說從兒童時期起,就要對他們進行良好的教育,這是做圣人的功夫。教育從兒童幼小時就著手進行,使他們從小受到好的陶冶,耳濡目染,就會自然地養成良好品德。這充分闡明了教育在兒童早期的重要作用。
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重視蒙學的傳統。古代一般將十五歲以下的兒童教育稱為“蒙養”教育時期,亦稱為“小學”教育階段,對十五歲以下的兒童進行啟蒙教育之所也稱為“蒙學”或“蒙養學校”、“小學”,所用之教材稱之為“蒙養書”或“小兒書”。
中國古代的蒙學教育源遠流長。早在殷周時期,就已經為貴族子弟設立了小學。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私學的產生,民間也開始出現了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機構。漢代時,這種機構已漸趨成熟,稱作“書館”,教師稱為“書師”,而且規模也較大,在一“書館”學習的學童多達“百人以上”。
《禮記·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王制》這里說的 “小學”,即對十五歲以下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學校;這里說的“大學”,即對十五歲以上的人進行教育的學校。西周時“大學在國,小學在西郊”。
《大戴禮記·保傅》曰:“古者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這里說的“外舍”,即對八歲到十五歲的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小學。“束發”謂成童,古代以年十五為成童,成童便可入大學了。
《漢書·食貨志》曰:“先王之制,八歲入小學,教六甲五方書計,始知室家長幼之節。十五入大學,學先圣禮樂,而知朝廷君臣之禮。養之有漸而教之甚豫也。”這里繼《大戴禮記·保傅》之后,進一步記載了古代蒙學的入學年齡、教育內容及其所達到的目標。
班固在《白虎通德論·辟雍》中云:“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太學何以為?八歲毀齒,始有識知,入學學書計,七八十五陰陽備,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太學學經術。”這里所謂“毀齒”與“陰陽備”是就兒童身體條件、生理成熟狀況而言的,而“識知”與“成童志明”則是從心理條件、心理成熟的角度而言的,這是古代最早從兒童的心智發展水平來看待兒童啟蒙教育的,從而將教育區分為兩個階段——蒙學 (小學)及 “大學” (大人之學)。
《禮記·學記》云:“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這是對西周時代學校教育制度的追記。這里的“國學”包括國立的 “大學”與“小學”。“術”、“黨”、“家”均指當時的地方基層組織,塾、庠、序為相應的各級教育組織的名稱。按照清毛奇齡的歸納,鄉以下乃有四學,即“鄉校”、“州序”、“黨庠”、“家塾”,這四種教育組織形式,實際標明了西周時代的地方教育體系與教育結構。其中“塾”通常被認為是一種蒙學教育機構。
殷周以來,嚴格了“蒙學”(小學)教育與“大學” (成童以上) 教育的區分,從而突出了與 “大學”教育相對的蒙學教育,賦予了蒙學教育以獨立的個性,這在中國古代的蒙學教育發展史上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從現存的史料來看,古代蒙學教育中專門教材的采用可追溯到西周。《漢書·藝文志》載《史籀》十五篇,周宣王太史所作,“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又云“建武時已亡六篇”。《史籀》到漢時仍被采作蒙學教育之教材。
據《漢書·藝文志》載,秦時蒙學教材有李斯《蒼頡》、趙高《爰歷》、胡毋敬《博學》,“其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漢興,閭里書師合《蒼頡》、《爰歷》、《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為《蒼頡篇》。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蒼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焉”。
漢代的蒙學,稱書館或書舍,主要從事識字和書法教育,也傳授一些數學常識。后期則開始進入儒學的基礎教育。識字教育所用之教材,主要有《蒼頡》、《凡將》、《急就篇》等。《急就篇》采用三、四、七字一句的形式,將二千左右的單字串起來,形成既便于記誦,又切合實用的韻文,內容包括姓氏、衣著、農藝、飲食、器用、音樂、生理、兵器、飛禽、走獸、醫藥、人事等方面的應用字,沒有重復字。《急就篇》為歷代編寫蒙學教材提供了寶貴的經驗。這一階段,學童練習書法,和當時在錄用官吏的選舉考試中重視書法有關。蒙學教育的后期,一方面繼續進行讀寫訓練,另一方面加強儒學的基礎教育,培養學生的思想觀念和倫理道德。教材主要使用 《孝經》、《論語》,讓學童接受儒家學說的基礎部分。另外還有《爾雅》。《爾雅》是從語辭學的角度對漢字的構造、組詞及名物術語進行解釋,能夠形成學生對漢字的系統認識,擴大識字面。漢代蒙學實行個別教學,重視口授和背誦。學童從蒙學結業后,其中少部分人可進入地方官學乃至太學或更高一層次的私學—— “經館”從事專經學習,大部分學童則從此中斷學業,從事農工商活動。
據考古學家所發現的漢代木簡中有《蒼頡篇》,都是四字為句的韻語。揚雄著《訓纂篇》,乃《蒼頡篇》的續作。司馬相如的《凡將篇》,協韻易讀。史游仿《凡將篇》體裁作《急就篇》,是日常生活應用的童蒙字書。清顧炎武說:“漢魏以后,童子皆讀史游《急就篇》。” (《日知錄·急就篇》)
漢代在法律上曾明文規定:“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尚書令史。”漢平帝時,“征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于庭中”。這一點,無疑地反映了當時對蒙學教育的重視,這對蒙學教育質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據王國維考證:“漢時教初學之所名曰書館,其師名曰書師,其書用《蒼頡》、《凡將》、《急就》、《元尚》諸篇,其旨在使學童識字習字。……漢人就學,首學書法,其業成者,得試為吏,此一級也。其進則授《爾雅》、《孝經》、《論語》。”(《觀堂集林》卷四《漢魏博士考》)
從漢到隋,蒙學教育之教材有了很大的發展。《隋書·經籍志》載這個時期出現的蒙學教育教材共一百零八部四百四十七卷,其中有《說文》、《字林》、《玉篇》、《千字文》等,直接影響到唐朝以后的蒙學教育教材的建設。
魏晉時期,魏人邴原在“書舍”——“一冬之間,誦 《孝經》、《論語》,自在童齔之中,嶷然有異”(《三國志·魏書·邴原傳》)。晉人束皙撰《發蒙記》、顧愷撰《啟蒙記》,梁周興嗣撰《千字文》,后齊顏之推作《訓俗文字略》,都是當時蒙學教育活動的反映。
在唐代,初等教育機構的蒙學教育便已開始以法定形式而擴展于平民了。如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許百姓任立私學,其欲寄州縣受業者亦聽”。開元二十六年(738)敕:“古者鄉有序,黨有塾,將以宏長儒教,誘進學徒,化民成俗,率由于是。其天下州縣,每鄉之內,各里置一學,仍擇師資,令其教授。”(《唐會要》卷三十五)由此可見,后代鄉里遍設社學,其實在唐代已發其端了。唐德宗貞元三年(787)“右補闕宇上炫上言,請京畿諸縣鄉村廢寺,并為鄉學,并上制置事二十余件,疏奏,不報”。建議京畿諸縣鄉村以廢寺立蒙學,盡管此議未被采納,但至少表明,在唐代對于平民子弟施行蒙學教育已被官方提上了議事日程。唐代詩人元稹在《居易集》的序上說:“予常于水平市見村校諸童競習歌詠,召而問之,皆對曰: ‘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可見唐代農村遍設蒙學,且學詩之風氣已深入到了農村的蒙學之中。
在宋代,蒙學教育之擴展于平民子弟較唐又有了進展。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州給田十頃為學糧。仍置小學教授”(《文獻通考·學校考七》)。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令州縣均設置小學,十歲以上入學”,崇寧五年(1106)“立課試法”,這是對蒙學實施管理的具體規定。耐德翁《都城紀勝·三教外地》說,宋代“都城內外……鄉校、家塾、舍館、書會,每一里巷,須一二所。弦誦之聲,往往相聞”。南宋詩人陸放翁《秋月郊居》詩:“兒童冬學鬧比鄰,據案愚儒卻自珍。授罷村書閉門睡,終年不著面看人。”作者自注:“農家十月乃遣子入學,謂之冬學。所讀‘雜字’、《百字姓》之類,謂之村書。”(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六)
在元代,一方面,路、縣學內設立小學,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令江南諸路學及各縣學內,設立小學,選老成之士教之,或自愿招師,或自受家學于父兄者,亦從其便”(《新元史·選舉志》)。又令蒙古、色目人年小質聰者置蒙古小學,選儒士為學正,令誦讀《孝經》、《小學》,習漢字(明黃佐《嘉靖廣東通志》卷二十七)。另一方面,至元二十三年(1286)據大司農卿張文謙所奏,命鄉里各社“每社立學校一,擇通曉經書者為學師,農隙使子弟入學。如學文有成者,申復官事照驗”(《元史·食貨志》)。元代的“小學”與“社學”都同屬蒙學教育程度,所不同的是,“小學”在更大程度上被作為官學教育的一種構成成分而設置于路縣一級,而“社學”則屬于鄉里之教,標志著元代蒙學教育進一步擴展于平民子弟。
明清時期社學設立更普遍,數量更多,在教學的各個方面也更趨成熟。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命天下均立社學。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詔有俊秀向學者,許補儒學生員”,把社學與府州縣等儒學銜接起來。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又“命各府州縣建立社學,選擇明師,民間幼童十五以下者送入讀書”。清康熙九年(1670)下令各直省設置社學、社師。雍正元年(1723)又重新申定辦理社學規定。社學與府州縣學在學制上相互聯系,凡在社學中肄業者,學業成績優秀,經考試可升入府、州、縣學為生員;反之若成績不佳,則被遣退回社學。
明清時期蒙學沿著社會基層推廣的方向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學塾。一種叫坐館或教館,指有錢人——地主士紳豪富聘請教師在家進行教學; 一種叫家塾或私塾,指教師在自己家內設學教學;另一種叫義學或義塾,指地方或個人出錢資助設立小學招收貧寒子弟學習,帶有慈善事業的性質。義學最初設在京師,教師稱塾師,后來各省府、州、縣紛紛設立,成為孤寒生童,或苗、黎、瑤等族子弟秀異者接受教育的機構。明清時期的學塾已較定型,有了一般固定的教學制度和教學程序,也有了一大批以教蒙學學塾為職業的教師隊伍。《清稗類鈔》第4冊《嘲私塾詩》:“一陣烏鴉噪晚風,諸生齊放好喉嚨。趙錢孫李周吳鄭,天地玄黃宇宙洪。《三字經》完翻《鑒略》,《千家詩》畢念《神童》。其中有個聰明者,一目三行讀《大》《中》。”生動地勾畫出了古代蒙學教學活動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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