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精深的宋明理學·鬼神新解·以“氣靈論”解釋怪異事物
《論語》說:“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當初不講怪、力、亂、神,是認為此四者容易惑眾,妨礙其德治主張。“不語”體現了孔子的深沉智慧,因為對此四者無論持肯定或否定態度,都會在客觀上起到宣傳作用。理學家以闡發圣人微旨自居,對此,須有一番道理說出,而不能略而不講或含混帶過。別的暫且不說,子所不語的頭一項是“怪”,世界上到底有無“怪”?
由于理學家在本體論有氣本論、理本論、心本論之不同,因而在“怪”之有無問題上回答的出發點也就不同。
張載哲學是氣本論,以物質性的氣及其運動規律作為自然現象的根本原因。他認為世上并無超自然力的物怪或鬼怪,所謂怪,只是尚未認識的自然現象而已。人或言見到物怪或鬼怪,張載指出這是患有妄想、幻視的精神性病狀,或是存心要騙人,他說:“物怪,眾見之即是理也,神也;偏見之者非病即偽。豈有一物有不見者有見者?偏見者即病也。人心病則耳目亦病。”(《語錄上》)因而張載對孔子“不語怪”作了這樣的解釋:“孔子所不語怪者,只謂人難信,所以不語也。”(同上)張載的意思是認為世上本無“怪”,因而也無須信。但要真正做到不信怪,則須用一番窮理功夫。他說:“人言不信怪,須是于實事上不信,又曉其理,方是了當。茍不然者,才劫之不測,又早是信也。”(同上)當然,關于自然現象及其規律,人們并未完全認識,不能斷言怪異現象就不存在。因而對此問題也可抱著存疑的態度。如果沒有人所共見的事實根據,想當然地認為必有物怪,那也就經不起別人的詰難。張載批評說:“又有人語怪,為人所難,理不勝則就上更說將去,是質疑事,如此則過益過,非可遂非也。”(同上)質疑不是遁辭,不是簡單立異,你說無,我偏說有。質疑是一種虛心探究、實事求是的態度,以實證之,以理推之,以史考之,既不武斷,也不盲從。世俗傳言“物怪”或“鬼怪”,多因盲從而不用理性,以致以訛傳訛,虛妄無征。
程朱理學以“理”為本,雖然這“理”也可以理解為事物規律的抽象,但由于程朱理學中道德律令的崇高性,因而所謂“理”便挾有“天道好還,福善禍淫”的果報期望。程、朱在對待“物怪”、“鬼怪”問題上,不是像張載那樣持基本否定的態度,而是持一種基本肯定的態度,雖然程朱對“物怪”等有許多批評,表現出一種破除迷信的精神,但那只是在所謂“淫祠”的范圍內。正因為如此,在談到孔子“不語怪”的原因時,朱熹說:“才見說鬼事,便以為怪。世間自有道理如此,不可謂無,特非造化之正耳。此為得陰陽不正之氣,不須驚惑。所以夫子不語怪,以其明有此事,特不語耳。”(《朱子語類》卷三)
程用“氣類感應”的道理作為天道“福善禍淫”的根據,因而所謂“輪回”之說,“霹靂震死”之類便得到了某種肯定。程頤說:
“棣問:‘福善禍淫如何?’曰: ‘此自然之理,善則有福,淫則有禍。’又問:‘天道如何?’曰:‘只是理,理便是天道也。且如說皇天震怒,終不是有人在上震怒,只是理如此。’又問:‘今人善惡之報如何?’曰:‘幸不幸也。’”(《遺書》卷二二上)
程頤此語也有相當道理,因為古人早就說過,“多行不義必自斃”,壞人難免會受到社會的制裁,好人終究會得到公正的待遇。但善惡報應并不是絕對的,也有“幸不幸”的偶然性。問題是程頤將之歸之為“天道”便顯得神秘化了,至于他說:“佛氏輪回之說,凡為善者死,則復生為善人,為惡者死,變而為禽獸之類,雖無此實應,竊恐有此理。(《文集》卷九)則未免涉于荒誕了。程頤的思路是這樣的:人稟沖氣以生,善人能保全之,至死,其氣冥會于中和之所,造化之中,自然有復生為人之理。惡人沖氣喪盡,至死,其氣則會于繆戾之所,造化之中,自然有為禽獸之理,這一思路的荒誕性也表現在關于“霹靂震死”的解釋上:
“問:‘人有不善,霹靂震死,莫是人懷不善之心,聞霹靂懼而死否?’曰:‘不然,是雷震之也。’‘如是雷震之,還有使之者否?’曰:‘不然,人之作惡,有惡氣與天地之惡氣相擊搏,遂以震死。’”(《遺書》卷一八)
這些說法反映了程頤對“氣類感應”的迷信以及服膺道德律的理論需要。在我們今天看來,它沒有任何一點科學的道理。
程、朱非常重視并尊信儒家經典,《左傳》所載“伯有死為厲鬼”之事,程、朱對之深信不疑,并有過許多討論。《左傳·襄公三十年》載鄭國權臣伯有奢侈無度,嗜酒夜飲,至廢政務,子皙聯絡駟帶、公孫段等伐之,殺伯有。又《左傳·昭公七年》記載伯有死后為厲鬼,托夢某年月日殺駟帶,某年月日殺公孫段,二人至期而卒。鄭國思想家子產對此曾作過解釋說:“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于人,以為淫厲,況良霄(伯有)……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憑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左傳·昭公七年》)對于這段話,我們要從形氣、魄魂、鬼神三個層面來把握。形氣表明人作為一種生命存在,孔穎達《春秋左傳注疏》卷四十四說:“有身體之質名之曰形,有噓吸之動謂之為氣,形氣合而為用,知力以此高強,故得成為人也。”但人不只是能呼吸運動的軀殼,還有其精神,有其靈明,此從形、氣分別言之,形之靈稱之為魄,氣之靈稱之為魂。魂魄為神靈之明,從形氣而有,并附之于形氣。就具體表現而言,“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為聲,此則魄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同上)。人死則形消氣散,魂魄分離,由于魂本附氣,氣必上浮,因而魂氣歸于天而稱之為神。魄本附形,形既入土,形魄歸于地而稱之為鬼。依子產所言,人生之時,備物用,奉養厚,則魂魄強,如其人不病而死,再加上其所憑藉之血緣宗族生氣盛,便可化為厲鬼作祟。以上分疏綜合了鄭玄、孔穎達等人的意見,可以說是漢唐儒者的鬼神觀。
程、朱相信“伯有為厲”的真實性,也同意漢唐儒者的解釋,但他們認為這屬于一種特殊現象,不是理之常。二程說:“伯有為厲,別是一理。”而朱熹以為,死于非命者,含冤而死者或乍死氣未消盡者有作怪之理。對“伯有為厲”之事,他接受了子產的觀點,但強調指出此“非生之常理”。他說:“伯有為厲之事,自是一理,謂非生之常理。人死則氣散,理之常也。他卻用物宏,取精多,族大而強死,故其氣未散耳。”(《朱子語類》卷三)他還指出,雖然非正常死亡的人可能有氣不散者,但只是暫時的,它終久是散的,“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如今打面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同上)。人死氣不散,可以附體作怪之類的說法,在中國影響深遠,至今未絕。其實并沒有科學的根據,這類事在過去時有發生,只能是被附體者或見鬼者的一種病態心理發作而已。
程、朱的鬼神觀帶有鮮明的宗法倫理性,他們在對待物怪、鬼怪問題還有堅決反對的另一面,表現出他們破除世俗迷信的膽略和見識,但這又多半出自儒者反對“淫祠”的立場。以二程為例,《程氏粹言》卷一記載:
“明道守官京兆,南山有石佛,放光于頂上,遠近聚觀,男女族集,為政者畏其神而莫敢止。子使戒其徒曰:‘我有官守,不能往也,當取其首來觀之耳。’自是光遂滅,人亦不復疑也。”
又《程氏文集》卷一一載:
“茅山有龍池,其龍如蜴蜥而五色。祥符中,中使取二龍。至中途,中使奏一龍飛空而去。自昔嚴奉以為神物,(程顥)先生嘗捕而脯之,使人不惑。”
又《程氏外書》卷一二載:
“有言鬼物于伊川先生者。先生云:‘君曾見邪?’伊川以為若是人傳,必不足信;若是親見,容是眼病。”
程出于儒家的立場,以天地君親師為正祀,其余皆為“淫祠”而加以反對。
心學一派也承認有“怪”的存在,在解釋孔子“不語怪”的問題上,陸九淵的回答與朱熹是一致的,陸九淵說:“‘子不語怪、力、亂、神’,夫子只是不語,非謂無也。若力與亂分明是有,神怪豈獨無之?”(《陸九淵集》第402頁)但心學一派由于強調主體意志,因而在鬼神觀上也有自己的特色。他們認為,心為一身之主宰,也為宇宙之主宰,人若能正其心,即有鬼怪也不敢侵犯。有人鬼迷心竅,其實非鬼所迷,而是心先自迷。有人曾經問于王陽明:“有人夜怕鬼者,奈何?”陽明回答說:“只是平日不能集義,而心有所慊,故怕。若行合于神明,何怕之有?”又有人說:“正直之鬼不須怕,恐邪鬼不管人善惡,故未免怕。”陽明說:“豈有邪鬼能迷正人乎? 只此一怕,即是心邪,故有迷之者。非鬼迷也,心自迷耳。如人好色,即是色鬼迷,好貨即是貨鬼迷,怒所不當怒,是怒鬼迷,懼所不當懼,是懼鬼迷也。”(《傳習錄》上)陽明認為,人應存心養心,自作主宰,心胸坦蕩,則鬼不及身。民間所謂“白天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門”,也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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