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章句—清代儒學·群星璀璨·問學專深:王念孫與王引之父子
王念孫、王引之父子是乾嘉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王念孫,字懷祖,號石臞(又作石渠),江蘇高郵人,生于乾隆九年(1744),卒于道光十二年(1832)。王引之,字伯申,號曼卿,生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卒于道光十四年(1834)。王家世代書香,王念孫的祖父王曾祿,一生以講學授徒為業。父親王安國,雍正二年(1724)進士,官至吏部尚書。為人清介廉直,治學精于《三禮》。王念孫生長在這樣的家庭環境,從小受家學熏陶,其后又得到名師戴震的指點,立下了治“鄭許之學”,“考文字、辨音聲”的志向,奠定了他日后學術道路及學問成就的堅實基礎。王引之從小耳濡目染,酷愛學習,二十一歲應順天鄉試下第后,即專心“從事聲音、文字、詁訓之學,取《爾雅》、《說文》、《方言》、《音學五書》讀之,日夕研求”(王壽昌《伯申府君行狀》,收入《高郵王氏遺書》)。共同的興趣愛好,使父子二人一生好學不倦,在學問上共同切磋,相互砥礪,雙雙成為乾嘉時期著名的學者。其著述《廣雅疏證》、《讀書雜志》、《經義述聞》和《經傳釋詞》,合稱“王氏四種”,被公認為乾嘉學術的代表之作。
清代漢學家共同遵奉的治學宗旨是由文字音訓以尋求經書義理,王念孫、王引之父子也以此為準則。他們認為“儒者言義理、言治法,必溯源于經史”,但由于經史書籍的流傳,“遠者幾千年,多者數百帙”,其中頗有“寫刻之訛謬,箋解之紛錯”(王引之《王文簡公文集》卷四,《詹事府少詹事錢先生神道碑銘》)。因此,欲通文義,必須從文字音訓人手,“訓詁聲音明而小學明,小學明而經學明”(王念孫《王石臞先生遺文》卷二,《段若膺說文解字讀序》)。文字音訓的研究,最終是為了闡明傳統的儒家經籍大義,達到“正天下之理”、“平天下之氣”的目的。這可以說是王氏父子及其他乾嘉學者治學的根本指導思想。無怪當時激烈地反對漢學的方東樹,也不得不承認:“此是漢學一大宗旨,牢不可破之論矣。”(《漢學商兌》卷中之下)
強調由文字音訓以明經達道,這是漢學區別于宋明理學的顯著特色。在中國學術史上,對儒家經典的疏解,歷來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情形,這可借用宋代陸九淵的兩句話來加以概括,即“我注六經”和“六經注我”。如果說,前者還比較尊重經籍的原貌和本義,那么后者就是借題發揮,把經書當作自己思想的注腳。宋明理學便屬后者。當然,理學作為一種思潮,在中國思想史上自有其特定的地位、作用和影響,這另當別論。但大多數理學家,尤其是末流學者,對古代典籍一味附會,隨意曲解,甚或“束書不觀,游談無根”,在思想、學術界造成了很大的混亂。漢學一洗理學鑿空之弊,摒棄主觀的臆想,強調客觀的研究,嚴格地從實際材料出發,力求通過經籍的文字音訓本身來究明經義原解,這種試圖客觀地探求事物本來面貌的治學宗旨,無疑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傾向。章學誠雖對盛行一時的乾嘉漢學多所批評,但仍認為:“治經而不究于名物度數,則義理騰空,而經術因以鹵莽,所系非淺鮮也。”肯定了漢學家“知求實不蹈于虛,猶愈于掉虛文而不復知實學也”(《章氏遺書》卷四,《答沈楓墀論學》)。
在堅持漢學治學宗旨的同時,王念孫、王引之父子繼承和發揮了戴震的思想,治學以實事求是為準則,既反對宋明以來的空疏學風,又批判漢學派內部的株守之弊。王念孫針對“元明以來,說經者多病鑿空,而矯其失者又蹈株守之陋”這兩種傾向(《王石臞先生遺文》卷二,《汪容甫述學序》),強調治學應該“好學深思,必求其是,不惑于晚近之說,而亦不株守前人”(同上,《群經識小序》)。當時,宋明理學經過顧炎武、惠棟、戴震諸學者的批判,影響已大大削弱,難以與蓬勃興起的漢學爭鋒抗衡了。但漢學內部出現的泥古傾向,卻嚴重影響了漢學自身的發展。有鑒于此,王氏父子便更多地注重于批判漢學派內部的株守之弊。王念孫說:“世之言漢學者,但見異于今者則寶貴之,而于古人之傳授、文字之變遷,多不暇致辨,或以為細而忽之。”(《王石臞先生遺文》卷二,《釋經日記敘》)與此同時,王氏父子又極力推闡實事求是、擇善而從的主張。對此,王念孫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論述,他說:“說經者期于得經意而已。前人傳注不皆合于經,則擇其合經者從之;其皆不合,則以己意逆經意,而參之他經,證以成訓,雖別為之說,亦無不可。必欲專守一家,無少出入。則何邵公之墨守,見伐于康成者矣。”(王引之《經義述聞·序》引王念孫語)王氏父子把這種實事求是的主張,貫徹到每一研究領域,形成了自己的治學風格。解釋經義“不為鑿空之談,不為墨守之見”,力求“孰于漢學之門戶,而不囿于漢學之藩籬”。后人稱王氏父子治學“實事求是,不尚墨守”(汪喜孫《從政錄》卷一,《再示左生書》),是頗有見地的。
在學術研究中,王念孫、王引之父子還使用了歸納、演繹結合而以歸納為主的治學方法。歸納演繹都是人類認識、研究客觀事物的一種思維方式,同屬于形式邏輯的范疇。它具有客觀、嚴謹、縝密的特點,與中國傳統學術因長于思辨性思維而帶來的那種主觀、隨意、空泛的色彩迥然不同。清代以來,在學風轉換的過程中,學術界逐漸形成了一種注重證據、講求實在、具有邏輯思維特點的歸納演繹結合而以歸納為主的治學方法。學者在對大量的個別事物、現象進行研究的基礎上,總結、概括出具有一般意義的條例和法則;然后,以這些條例和法則為根據,再推之于對其他個別事物和現象的研究中。茲以王念孫提出的“詁訓之旨,本于聲音”的法則為例,略加說明。
王念孫在訓釋古代經籍時,碰到大量根據字形、字義說解而訓釋不通的情況,特別是一些雙聲疊韻之字。如《詩經·大雅·民勞》:“無縱詭隨,以謹無良。”毛傳云:“詭隨,詭人之善,隨人之惡者。以謹無良,慎小以懲大也。”《廣雅》據此訓“詭隨”為“小惡”,其義頗為費解。王念孫從聲音入手,認為“詭隨”是疊韻字,不能分訓。他解釋說:“‘詭隨’即無良之人,亦無大惡小惡之分。‘詭隨’,謂譎詐謾欺之人也。‘詭’古讀若‘果’,‘隨’古讀若‘隋’。隋,音土禾反。”(《廣雅疏證·釋訓》)既糾正了前人誤解之處,又發明了古音古義。古書中許多類似的字詞,從字形字義上解釋不通,而從聲音入手,卻往往能迎刃而解。從這些例證中,王念孫逐漸認識到:“大抵雙聲疊韻之字,其義即存乎聲;求諸其聲則得,求諸其文則惑矣。”從而總結出“詁訓之旨,本于聲音”這一因音求義的原理。這種從對大量個別的事物和現象的研究中概括出一般原理的過程,顯然是運用了歸納的方法。
但王念孫并沒有停留于此,而是引而伸之,用這個一般的原理來訓釋古書的其他疑難,又解決了許多前人未能解決的問題。如《廣雅· 釋訓》有“躊躇,猶豫也”一條,“猶豫”一詞,多見于先秦兩漢典籍中,或連文,或分用,學者都知道它表示遲疑不決的意思,卻不知其所以然。有的就根據字形、字義強加解釋,或謂“猶是犬名,犬隨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來迎候,故曰猶豫;或又謂猶是獸名,每聞人聲,即豫上樹,久之復下,故曰猶豫;或又以‘豫’字從‘象’,而謂猶豫俱是多疑之獸”等等。這種解釋,現在看來是缺乏根據的。但在古代,卻是千百年來流傳的成說。王念孫根據“訓詁之旨,本于聲音”的聲訓原理,突破字形的束縛,由聲音而求詞義,認為:“猶豫,雙聲字也。字或作‘猶與’。分言之,則曰 ‘猶’,曰 ‘豫’。……合言之,則曰‘猶豫’。轉之則曰 ‘夷猶’、曰 ‘容與’,皆遲疑之貌也。”(《廣雅疏證·釋訓》)這又是他演繹方法的運用。在王氏父子的著述中,類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歸納演繹交相運用,古書中許多疑難的字句,經過他們的訓釋,意思就十分清楚了。無怪段玉裁在讀了他們的書之后,要有“如入桃源仙境,窈窕幽曲,繼則豁然開朗”的感嘆了。他推崇王念孫“尤能以古音得經義,蓋天下一人而已矣”(《廣雅疏證序》),決非過譽之辭。
當然,王氏父子并沒有認識到自己在研究中運用了歸納演繹結合的方法,他們只是強調證據,凡立一說,“必征之古而靡不條貫,合諸道而不留余議,巨細畢究。本末兼察”;然后貫而通之,總結出某一條例、法則后,即“奉為楷式”,“引而伸之,以盡其義類”,力求做到“揆之本文而協,驗之他卷而通”(王引之《經傳釋詞·序》)。但事實上,他們的研究方法,已經突破了中國傳統學術的局限,而包含有近代科學精神的因素。它使清代學術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不僅許多文獻典籍得到系統的整理,而且音韻、文字、訓詁、校勘諸方面的研究本身,也由以往分散、零碎的直接經驗形態,上升到了初步理論總結的高度。
王念孫、王引之父子遵循漢學治學宗旨,堅持實事求是的治學態度,使用歸納、演繹結合而以歸納為主的治學方法,在音韻、文字、訓詁、校勘等專門領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在古音方面,王念孫繼承清初以來顧炎武、江永等學者古韻分部的成果,通過自己的湛深研究,將古韻分為二十二部,即一東、二冬、三蒸、四侵、五談、六陽、七耕、八真、九諄、十元、十一歌、十二支、十三至、十四脂、十五祭、十六合、十七緝、十八之、十九魚、二十侯、二十一幽、二十二蕭。在這個古韻體系中,除支、脂、之三部分立與段玉裁暗合,祭、緝部各自獨立與江有誥暗合外,至部獨立分出,則是王念孫的獨創。可以說,王念孫的研究,比較完備地建立了古韻分部體系,這是王念孫,也是清代學者對古音學研究取得的最大成就。
在訓詁方面,如前所述,王念孫、王引之父子在方法上有很大突破,他們打破前人“即形求義”的框框,注重從聲音上探求字義。用王念孫的話來概括,就是他在《廣雅疏證序》中所指出的:“竊以詁訓之旨,本于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共貫。比如振裘必提其領,舉網必挈其綱,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此之不寤,則有字別為音,音別為義,或望文虛造而違古義,或墨守成訓而鮮會通,易簡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則就古音以求古義,引伸觸類,不限形體。”王氏父子運用因音求義的理論與方法,探尋同源字,破讀假借字,訓釋連語,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就。以假借字為例。由于漢字的表音趨勢,古書中的同音字常常互相借用,借字與本字的聲音雖相同相近,意義卻完全無關。因此,必須沿著借字的聲音線索找到本字,才有可能正確理解詞義。如果就字釋字,必然是錯訛百出。王氏父子對此有比較明確的認識,王念孫說:“詁訓之旨,存乎聲音。字之聲同聲近者,經傳往往假借。學者以聲求義,破其假借之字而讀以本字,則渙然冰釋;如其假借之字而強為之解,則詰鞫為病矣。”(《經義述聞·序》)王引之更進一步加以闡發:“許氏《說文》論六書假借,曰:‘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蓋無本字,而后假借他字,此謂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經典古字,聲近而通,則有不限于無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見存,而古本則不用本字,而用同聲之字。學者改本字讀之,則怡然理順;依借字讀之,則以文害辭。”(《經義述聞》卷三二)王氏父子的論述,從理論上比較透徹地闡明了通假的原理,為群經字書的訓詁考證提供了利器。如《穀梁傳·隱公五年傳》:“苞人民、毆牛馬曰侵,斬樹木、壞宮室曰伐。”范寧注解“苞人民”曰:“制其人民。”王念孫認為“苞”不能訓為“制”,而應讀為“俘”。“苞”是“俘”的假借字。他解釋說:“苞”古通作“包”,而“包”和“俘”都有“取”的意思。《爾雅》:“俘,取也。”《漢書·賈誼傳》:“淮陽包陳以南揵之江。”晉灼曰:“包,取也。”《敘傳》: “包漢舉信。”劉德曰:“包,取也。”既然“苞”(通“包”)與“俘”同訓為“取”,而古聲又相近,故字亦相通。王念孫進而推衍到從孚從包的其他字的訓釋。《說文》:“捋,引取也。或作抱。”《漢書·楚元王傳》:“浮邱伯者,孫卿門人也。”《鹽鐵論·毀學》篇:“昔李斯與苞邱子俱事荀卿。”“苞邱”,即“浮邱”。由此而得出具有普遍意義的結論:凡從孚從包之字,古聲相近,因而字也相通。(《經義述聞》卷二五)
王氏父子關于同音通假的理論和實踐在訓詁學上的重要意義,可以用王力先生的話來加以說明。這就是它“擺脫了文字形體的束縛,把語音跟詞義直接聯系起來。這樣做,實際上是糾正了前人把文字看成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唯心主義觀點”,“標志著中國語言學發展的一個新階段”(《訓詁學上的一些問題》,收入《龍蟲并雕齋文集》第1冊)。
尤其應該重視的是,在《經義述聞》一書中,王氏父子還對訓詁規律作了初步的理論總結。歷來經學大師對經書的訓釋,大多滿足于隨文而釋,于義而安,只要能說通也就可以了。王氏父子沒有僅限于此。他們在大量的訓詁實踐中,逐步覺察到,在那些看上去似乎是毫不相關、各不相同、復雜紛紜的現象后面,隱藏著某種帶有共同性的東西。譬如后人誤解經義,有的是由于所據為誤本誤字,因而以訛傳訛;有的則是因為不明假借,或不通語詞,以致曲為之說,等等。王氏父子對此加以總結歸納,從《經義述聞》對群經字書所作的一千六百余條訓釋中,抽繹概括出十二條通則,其中有屬于經書本身訛誤的,有屬于后人誤解的,等等。當然,這種總結還只是初步的,不可能很完善,特別是古代訓詁校勘同出一源,二者關系十分密切,王氏父子在這里概括的通則便包括有校勘學的內容。但它畢竟從眾多而零碎的例證中抽繹出了帶有普遍性的規律,使得傳統的以分散瑣細為特征的訓詁之學,具有了一定的理論性和較高的科學性。
在虛詞研究方面,清代學者對虛詞的研究,本來屬于訓詁學的范圍,但隨著當時聲音文字訓詁之學的高度發展,這類研究,事實上已經超出了訓詁學的范圍,而具備了一定的語法學研究的意義。王引之的《經傳釋詞》,便是其中的代表之作。
所謂虛詞,就是古人在屬辭造句時,為了聯結語言單位或表達某種語氣的需要而加上的一些沒有實在意義的語詞,它是古漢語特有的一種語言現象。虛詞的產生和使用很早就出現了。但在長時期中,人們并沒有自覺地把它與實詞區別開來,往往以實義釋之,造成捍格不通的現象。
乾嘉年間,聲音文字訓詁之學空前發展,既提出了虛詞研究的任務,也為虛詞研究創造了條件。王引之在研討群經字書的實踐中,發現前人以實義訓釋虛詞,往往詰鞫為病,心中頗存疑問。及至聽到王念孫訓《詩經》“終風且暴”之“終”為“既”,把“終”看作是一個虛詞,從而徹底解決了以往學者或以“終日風”、或以“西風”等實義訓解而造成的捍格不通現象,頓時大受啟發。他將其“奉為楷式”,廣泛搜討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古書中的虛詞加以訓釋,著《經傳釋詞》十卷。我國古代漢語虛詞的研究,至此達到了一個高峰。
王引之對虛詞的性質有著明確的認識,他指出:“經典之文,字各有義,而字之為語詞者,則無義之可言,但以足句耳。”(《經義述聞》卷三二)。王引之以此為指導,對古籍中的虛詞進行了廣泛的探討和研究,糾正了許多前人牽強附會的錯誤解釋。茲以“思”字為例。“思”字在《詩經》中多處出現,如《思文》:“思文后稷。”《關雎》:“寤寐思服。”《漢廣》:“不可休思。”等等,或用于句首,或用于句中,或用于句末。毛傳僅釋“不可休思”一處,云:“思,辭也。”鄭箋則多以“思念”之義釋之。如果將上下文聯系起來考察,那么他們的解釋,或不甚了了,或難以成立。王引之根據詞類劃分標準,首先確定“思”是一個“無義”的虛詞。然后進一步尋繹它“足句”的功能和特點。他認為“思文后稷”的“思”是發語詞,“寤寐思服”的“思”是句中助詞,“不可休思”的“思”是語已詞(《經傳釋詞》卷八),按照他的解釋,文義就顯得通順多了。王引之就是這樣,以獨創的見解和豐富的材料,對虛詞的各種意義和用法作了細致的分析解釋。使古書許多詰鞫不通、文意難解之處,渙若冰釋,因而得到了當時學者的普遍贊揚。陳壽祺說:“壽祺束發受經,稍長有知,即頗疑篇中語詞,依注家所釋,案之本文,往往有前后不能相通,彼此不能相應者。眾難塞胸,由童而艾,尚未曉泠。……今讀閣下之書,乃昭然曠若發蒙,其所以牖迪來學,豈微淺哉!”(《左海文集》卷四,《答王伯申侍郎書》)胡培認為:“學者誠能即是書熟復而詳考之,則于經義必無捍格,而讀史、讀子、讀古書,無不迎刃以解矣。”(《研六室文鈔》卷七,《經傳釋詞書后》)阮元更贊嘆說:“恨不能起毛、鄭、孔諸儒而共證此快論也。”(《經傳釋詞· 序》)這些評論,確實反映了時人閱讀《經傳釋詞》以后的共同感受,以及學者對此書的推崇。
在校勘方面,王氏父子對先秦兩漢的古書作了細致的校訂比勘,糾正了不少脫衍訛誤之處,在很大程度上恢復了古書的原貌。如《左傳·莊公十八年》:“皆賜玉五彀,馬三匹。”王引之認為“三”字當為“四”字之誤。他從三個方面予以了證明。一證以古文字。“三”,當為“亖”,亖,古“四”字,脫去一畫耳。二證以典制:古無以三馬賜人者。《文侯之命》曰:“用赍爾馬四匹。”《小雅·采菽》曰:“君子來朝,何錫予之。雖無子之,路車乘馬。”乘馬,四馬也。《覲禮》曰:“天子賜侯氏以車服,路下四,是也。”《禮》:“自上以下,降殺以兩。故侯之賜數不與公同。”《昭六年傳》曰:“楚公子棄疾見鄭伯,如見王,以其乘馬八匹私面;見子皮,如上卿,以馬六匹;見子產,以馬四匹;見子大叔,以馬二匹。”是其例也。三證以典籍之記載。《竹書紀年》:“武乙三十四年,周公季歷來朝。王賜玉十彀、馬八匹。”最后得出結論:“賜玉五彀”者,馬當四匹矣。(《經義述聞》卷一七)
類似這種綜合考校、識斷精審的刊誤訂正,在《讀書雜志》及王氏父子的其他著述中隨處可見,阮元譽其“一字之證,博及萬卷,折心解頤,他人百思不能到”(《揅經室續集》卷二之下,《王石臞先生墓志銘》)。郭沫若稱《讀書雜志》為“考證學中之白眉,博洽精審,至今尚無人能出其右者”(《管子集校》卷首),是有一定根據的。
當然,王念孫、王引之父子對文字、音韻、訓詁、校勘的研究,也并非沒有缺陷,如過分強調因音求義方法的重要性,有時不免隨意通轉,校勘古書時,好據類書或他書引文來改動本文,等等。這些都是應當指出并予以糾正的。
清代中葉,王念孫、王引之父子繼戴震之后,以自己的專精研究,在文字、音韻、訓詁、校勘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流風所披,許多學者竭畢生精力,孜孜不懈地從事于各個專門領域的研究,不僅大大促進了清代文字、音韻、訓詁、校勘學的發展,而且對中國古代儒家典籍作了一次大規模的整理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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