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
明朝著名政治謀略家,字汝賢,號剛峰,回族,廣東海南瓊山縣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海瑞赴鄉(xiāng)試時,寫《治黎策》而中了舉人。后又上《平黎疏》,提出了一系列的治黎政策,顯示出理政才能,但并未引起統(tǒng)治階級的重視。嘉靖三十三年(1554)被派福建延平府南平縣當教諭。嘉靖三十七年(1558)為浙江淳安縣知縣。嘉靖四十三年(1564)海瑞調(diào)到京城,在戶部擔任云南司主事。四十五年(1566),目睹國事衰敗,于是“市一棺,訣妻子”冒“觸忤當死”的危險,上書皇帝,即震動朝野的《治安疏》。疏中斥責世宗迷信道教,不理朝政,濫興土木,致使民不聊生、水旱靡時,并引用民謠“嘉靖者,言家家皆凈而無財用也”,被逮入獄。嘉靖四十五年(1566),世宗病死,海瑞獲釋。隆應三年(1569)海瑞升任右僉都御史,以欽差大臣總督糧道巡撫應天。繼續(xù)主張政治改革,推行“一條鞭法”興修水利,疏浚吳淞江,白茆河。抑制權(quán)豪,強迫致任還鄉(xiāng)的地主官僚退田,遭到反對和攻擊,去職閑住16年,后起為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等職。海瑞性格剛強、實事求是、敢與惡勢力作斗爭。又有勇有謀、精于斷案。在淳安任內(nèi),最使百姓稱快的兩件事,一是搏擊權(quán)貴,二是斷案精細。一生反對貪官,主張節(jié)儉,和豪強地主進行不屈的斗爭。為官清廉,所在任內(nèi),清丈田畝,改革賦稅,興修水利,對發(fā)展生產(chǎn)起了積極作用。許多事跡在民間廣泛流傳,享有“海青天”之稱。著作多收入《海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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