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與中國傳統政治哲學·孫中山對儒學政治精神的繼承·要用民族精神救國
孫中山在1924年“三民主義”第五講中有這樣一段話:“《尚書》所載堯的時候,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于變時雍(和諧)。他的平淪工夫,亦是由家族入手,逐漸擴充到百姓,使萬邦協和,黎民于變時雍,豈不是目前團結宗族造成國族以興邦御外的好榜樣嗎?”這段話,是孫中山提倡民族主義,倡導用民族精神救國時講的。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又稱為“國族主義”。他認為:“中國人民最崇拜的是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所以中國只有家族主義和宗族義義,沒有國族主義。”(《孫中山選集·民族主義第一講》)我們國家,從一國來說是“一盤散沙”,但從家族和宗族來說,就非常團結,往往為保護自己的宗族,寧肯犧牲身家性命,這是中國社會的固有傳統。因此,要用民族精神救國,應向堯學習,利用中國固有的家族、宗族觀念和組織,先從一姓、一鄉、一縣做起,然后再擴充到一省一國。先實現各姓的團結,然后再由有關系的各姓結合起來,最后形成中華民國的大國族(參見《孫中山選集·民族主義第五講》)。
孫中山寓國家的團結于宗族團結之中,把國家的問題轉化成民族的問題,并從宗族進而落實到家族這一基本的社會組織關系上,與孔孟寓治國與家族、宗族生活的政治思路是一致的。孔子的仁學的基本思路,就是調整貴族集團之間的親和關系、以替代禮崩樂壞的秩序。孟子則以“孝悌之道”作為實現天下大治的基礎。孔孟孫三人都把治國問題最終落實到治家問題,用宗族血親宗法的紐帶以實現國治或救國的目的。
在如何實現以民族精神救國問題上,孫中山主張恢復中國舊有的舊道德。
“講到中國固有的道德,中國人至今不能忘記的,首是忠孝,次起仁愛,其次是信義,其次是和平。這些舊道德,中國人至今還是常講的。但是,現在受外來民族的壓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勢力此刻橫行中國。一些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以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舊道德。不知道我們固有的東西,如果是好的,當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棄。”(《孫中山選集·民族主義第六講》)
孫中山認為,有的人認為到了民國了,便可以不講忠字,這是誤解。雖說忠君是不可以,便忠于民、忠于事當然可以。“我們做一件事,總要始終不渝,做到成功,如果不成功,就是把性命去犧牲亦所不惜,這便是忠。所以古人講忠字,推到極點便是一死。”(同上)今天還是要講忠,忠于國,忠于民,要為四萬萬人去效忠。
“仁愛也是中國的好道德。古時的政治一方面所講愛的道理,有所謂‘愛民如子’,有所謂‘仁民愛物’,無論對于什么事,都用愛字去包括。所以古人對于仁愛究竟是怎樣實行,便可以知道。”(同上)
“中國古時對于鄰國和對于朋友,都是講信的。中國更有一種極好的道德,是愛和平。現在世界上的國家和民族,止有中國是講和平;外國都是講戰爭,主張帝國主義去滅人的國家。”(同上)
孫中山的結論是,中國這些舊道德是特別好的道德,“是我們民族的精神。我們以后對于這種精神不但是要保存,并且要發揚光大,然后我們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復”(同上)。“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這些舊道德不但是儒學倡導的內容,更是儒學的精義。所以恢復舊道德,也可以說是復興儒學,不過孫中山先生在新文化如此盛行的士風中不便直言罷了。但即使不便直言,也已對醉心新文化而排斥儒家道德之學的人給了應有的訓斥,并把恢復舊道德提到恢復民族地位的高度,可見孫先生不失中華民族之大本,高屋建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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