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文化·吳越的宗教信仰與迷信習俗·祀鬼敬祖
吳越地區鬼靈信仰深,祀鬼敬祖習氣很濃。早在唐代,即有“其俗信鬼神”(《隋書·地理志》)一說。鬼靈信仰起源于原始社會的萬物有靈論。鬼的觀念是后來的事。最早的鬼是怪獸。神鬼是人類對不可解釋的自然界中怪獸的虛幻化結果。近代的吳越山區,仍有這種動物鬼怪,稱山魈,俗稱獨腳鬼。其實是狒狒一類的動物。人死曰鬼,是很后來才有的。鬼靈信仰的內容非常龐雜。在吳越地區,祖宗崇拜和孤魂野鬼的祭祀,是最具特色和具有代表性的兩個方面。
祖宗崇拜是宗法社會的產物。“慎終追遠”、“極本反始”思想,是宗法社會遵循不二的鐵律。吳越地區的祖宗崇拜習俗主要來源于北方漢人。自商周以來,北方人南渡吳越地區者絡繹不絕,乃至成了江南地區的主人。北人南來時,為適應新環境、維護自身安全,多采取聚族而居方式。這些族,宗法勢力很強。一般多有宗祠,祖宗崇拜之風,隆行不替。祖宗祭祀活動十分頻繁,除了逢年過節要向祖先祭祀外,家中遇事都要向祖先稟告,請求祖先保佑和祈謝。由于地區的差異,吳越各地祭祖活動種類及儀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分宗祀、房祀和家祀三大類。宗祭分一年一度的春秋兩大祭和幾年一次的“擺祭”。一般由族長主祭,在宗祠進行,較隆重,有一整套祭祀制度。擺祭一般在正月初一至元宵節期間,多陳列族中公有之珍品,懸掛歷代祖先遺像。房祭是按房派為單位的祭祀活動,一般分清明、冬至及正月三次。家祭以家為單位。四時八節,民間皆有祭祖活動。一般較簡單,惟除夕夜和清明節隆重些。據余杭市風俗,除夕夜歲祭,又稱“拜阿太”,其程序一般是這樣的:除夕傍晚,祭祖活動開始。桌上供奉好酒好菜,點著兩支蠟燭,桌前置一墊子。然后家中人員,輪流跪拜,恭請祖宗亡靈回家過年。過一會兒,開始燒紙錢。待紙錢燒盡,祖宗亡靈吃完后,開始撤儀式。拜完祖宗,然后全家可吃年夜飯。清明節祭祖,因適逢春天,可趁機到郊外踏青,故吳越之地十分熱鬧。掃墓者一般帶些酒菜、香燭、紙錢等物,到墳前燒祭供奉,并為墳墓添工修整,以示上過墳,不忘祖宗,并求祖宗保佑。此外,有生忌祭,俗稱“辦羹飯”,一般較簡單,但須有酒有肉。
吳越地區民間對孤魂幽鬼的祭祀也很頻繁。祖宗是保佑下代子孫的善神,孤魂野鬼是害人的惡鬼,所以對它們也須小心侍候,不能得罪。所謂孤魂野鬼是指那些慘遭橫死的或死后沒有后代祀奉的鬼。吳越民間尤其怕橫死的鬼,他們認為這些鬼心中有怨氣,一腔冤憤,無處發泄,于是陰魂不散,常常作亂人間。如紹興的“五殤”(吊死、跌死、燒死、淹死等)。對厲鬼的祭祀,歷來受重視。舊時府、州、縣及鄉,都設厲壇祀厲鬼,列入政府祭典。民間一年之中有好幾個鬼節,尤以七月半著名。七月半鬼節,道教稱中元節,佛教稱盂蘭盆節。據說陰間每于這一日將鬼魂放出,任其自由五天,到十八夜收回。其祭祀方式,各地不同,大致有如下幾道順序:辦野羹飯于野外僻靜之地;做道場;演目連戲。目連戲是一種鬼戲,臺上有許多鬼魂出現。因有消災彌禍、祀鬼驅怪作用,故又稱太平戲。在紹興,演目連戲要從傍晚開始,到第二天早晨太陽出來為止,稱“二頭紅”。看目連戲中間不能離開回家,說是鬼靈會跟到家里去的。組會向孤魂施舍;晚上放河燈。這有兩層含義,一則是為了超脫鬼魂,二則為了送野鬼,以使它們不在人間作崇。因七月半是鬼節,所以吳越之地還有忌生育習俗。他們認為七月半夜生下的小孩是野鬼投胎,將來會干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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