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的陷井
明代李映碧的《折獄語》中記載了一則貪財許婚的真實故事。有一個叫沈應用的老人,年事已高,膝下無子,按照習俗把其族侄沈之龍過繼為嗣來繼承家業,并將養女樓氏許配沈之龍為妻。當時沒有舉行傳統的成婚禮儀,但他們已是事實上的夫妻。沒料到沈應用過世后,其妻沈于氏矢口否認這樁婚事,想憑借樓氏姿色另嫁他人,索取高額聘禮。恰逢同鄉胡舜正在為兒子胡奎求親尋偶。經鄉鄰周思萓從中為兩家撮和,沈于氏收了胡家十二兩銀子的聘禮,便簽應了婚事。沈之龍得知后告到官府,縣官主婚,沈之龍與樓氏完婚。制止了這樁違法婚姻。
金錢作為商品流通領域中的交換物,在那些利欲熏心者的意識里,已經遠遠地超過它本身的價值,這種誘惑力使他們喪失理智和道德準則,跌入金錢的陷井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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