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祺復(fù)明詩詞獄
黃毓祺,字介之,號大愚,明天啟元年貢生,江蘇江陰縣人,性忠義慷慨,素有文譽,尤善禪學(xué)、詩詞,知交遍國內(nèi),家產(chǎn)占半江城。順治二年,清軍攻打江陰,他破家抒難,城陷后亡命淮南,曾先后接受南明魯王監(jiān)國,唐王隆武的官職,籌劃義師抗清屢敗。順治四年,易姓埋名,隱居于寺院,寫了不少詩篇,表示“縱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還”的決心。
順治五年春,黃毓祺在泰州被人告發(fā),搜獲原南明魯監(jiān)國頒給舊銅印一顆,詩集一本。被捕者除黃毓祺外,尚有其友人薛繼周等人。黃毓祺的詩集和他的行動一致,當(dāng)然是要恢復(fù)明朝,其中不乏“悖逆”之詞。他的獄寫供詞也直言不諱地說:“君臣之道是最重的,孝悌之義是教化的第一義,我早已出家,忠君孝親并不是為了混個一半官職,只是出于正義和責(zé)任,不得不拋棄私情。我的君主誠心招賢納士,給我授以官職,這本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只是因為我衰老又沒有能力,才沒有能盡責(zé)任?!比卤唤馑徒瓕?南京)監(jiān)獄。鳳陽巡撫陳之龍疏奏,并以回籍之江南名士錢謙益曾留黃毓祺宿其家,且許助金五千兩招兵等情入奏。四月得旨,黃毓祺著正法,其有關(guān)人等由地方官查拿究罪,其子二人依律發(fā)旗下為奴。并詔江南總督馬國柱逮訊錢謙益。
錢謙益、常熟人,南明弘光朝禮部尚書,諳悉朝典,博學(xué)工詞章,著述頗多。清兵下江南,錢謙益迎降,清廷命以禮部侍郎管秘書院事,又充修明史副總裁。順治三年六月以病回籍。攝政王疑有異心,令撫按常視疾以告。黃毓祺案發(fā),錢謙益至江寧(南京)訴辯,說明自己對清庭的一片忠誠,一心一意只圖報答清廷的恩情,決無二心,況且年已七十,奄奄余息,動腳就要靠人扶掖,哪里還有他念,并哀請馬國柱為之開脫。恰好首告錢謙益從逆的盛名儒又逃匿不敢對質(zhì),且黃毓祺又病死獄中,馬國柱便以錢與黃素不相識定讞,并上呈文為其解罪歸釋。據(jù)稱錢謙益用賄三十萬兩始得結(jié)案。
黃毓祺之詩詞已毀失不可收集,入獄時之“反詩一本”,可能是《小游仙詩》(黃介之自訂)。他在自跋詩后說:“余渡江后,詩皆為獄弁取去,只存《小游仙》四十二章,海陵中多索書者,聊以此應(yīng)之?!笔O略娏?,加了小注,交付看門人鄧大臨偷偷送出,至今留傳下來僅此六首。黃毓祺于獄中病死,按律戮其尸,鄧大臨贖其遺體歸葬。
這是清初較早且嚴(yán)厲的文字案獄,由此可見,以文字而開獄,作為壓制明末清初愛國知識分子,是清帝國立國伊始就有的文教政策。當(dāng)異質(zhì)文化入主時,思想的統(tǒng)制和專制是必然相伴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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