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四十年經濟建設的浪費現象
1949年至1989年的四十年,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但也要正視這樣一個現實:我國經濟生活中存在著嚴重的浪費現象,極大地限制了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
在投資決策失誤造成的浪費方面,大約30億元,相當于1953年至1968年這15年全民所有制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的總數。這還不包括“三線”建設的浪費。
盲目投資、重復建設造成的浪費。如高級旅游賓館建了不少,1987年就有人呼吁降溫,但仍然大規模興建,而大多數賓館床位利用率不到20%。保守估計,這部分浪費達1840億元。
管理失誤造成的浪費。一是投資實施過程中的損失性開支,如報廢工程、壞帳損失、器材損失等。1979年到1983年5年間各項損失總數達50.7億元。二是項目投產后不能實現正常效益。據建設銀行1984年的一項調查,已報竣工投產的投資中,約有31%不能正常發揮效益,其中被迫停產的為11%,到1987年底,其損失已達2024億元。
建設周期拖長造成的浪費。“一五”時期平均建設周期為5年,“六五”時期為10年。據測算,全國基建工程每拖長一年要損失100億元。僅“三五”到“六五”的20年中,損失高達2000億元。
固定資產不能正常交付和交付后閑置的損失。我國固定資產平均交付使用率為69%,比國外一般水平低20%,這方面損失達1800多億元。在新增固定資產中,閑置率為33%,這樣,又有2500多億元沒有發揮作用。
總之,40年來,與大約2萬億元的總投資相比,至少有1.3萬億元被直接浪費掉了。面對一萬三千個億的巨大損失,有人解釋,搞建設無經驗可循,總得付點學費的。遺憾的是,對于一窮二白的中國來說,這樣的學費百姓實難承受,代價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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