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之洞治廠失策
1889年春,兩廣總督張之洞籌劃在廣州建立煉鐵廠,向英國訂購機器。同年他調任湖廣總督,清政府令他籌備修筑蘆漢鐵路,他認為鐵路修造應盡量用中國材料與中國資本,故須大規模開采礦山,并建立煉鐵廠。但是,張之洞對于創辦近代工業卻完全無知。他先后電駐英公使劉瑞芬、薛福成,定購煉鋼廠機爐。公使茫然,委之使館洋員馬參贊,再由洋員轉托給英國一家叫梯賽特的機器廠承辦。這家廠回答說,要辦鋼廠,須先帶來鐵礦石,煤焦進行化驗,再決定配置何種煉鋼機爐,不可冒昧從事。薛福成據以復報綜之洞,張氏斷言:“以中國之大,何所不有,豈必先覓煤、鐵而后購機爐,但照英國所用者,購辦一分可耳”。薛福成以告訴梯廠,廠主唯唯而已。結果買回來的機器煉鐵爐同礦砂的成分不相適應。
張之洞調任湖廣總督后,繼任兩廣總督的李鴻章反對在廣州建設煉鐵廠,張之洞只得和清政府商定將鐵廠移建于湖北,并由戶部撥款二百萬兩作為資金。張之洞在湖北一面籌劃建廠,一面派了許多人員到各地勘察煤鐵礦。他派德國技師在大冶縣附近勘察,發現大冶鐵礦蘊藏極其豐富,大都露在表面,開采非常容易,據當時估計,每年開采1萬噸,可供開采2000年。但是德國礦師發現此礦后,在通知張之洞之前,已經報告了德國政府,德國便向北京總理衙門交涉,企圖占有該礦開采權。中國政府不允,結果訂立了條約,規定,“凡以后鐵礦采掘及鐵道敷設一切器具,皆須購自德國,技師則獨聘德國人。“
張之洞決定開采大鐵礦,并在礦區修筑了一小段鐵路。當時最大的困難是湖北境內找不到好的煤礦。經過很大的努力找到了大冶附近的王三石煤礦,采掘二年后因積水過多而停止。便又開采江夏與馬鞍山煤礦,同時收購湖南各地土法開采的煤。
鐵廠的廠址選擇在漢陽大別山下,因該地太洼,必須筑地基九尺,修筑江堤一段,才不至于水漲受淹。此地既不接近原料地,也不接近燃料地,原料和燃料的運費增加,必須提高產品的成本。盛宣懷就曾提出:“大冶江邊煤鐵錳礦與白石均在一處,天生美利,如在江邊設廠,百世之功。惜在大別山下,轉運費力”。且屢諫不從。張之洞以“與省城對岸,可以時常親往督察”為理由,一定要把廠址選在漢陽。
鐵廠從1890年動工興建,一切機器和廠房工料差不多全部是從英、比各國陸續訂購來的,加以全廠規模龐大,直到1893年年底才大致完工。鐵廠共有6個大廠、4個小廠,煉爐2座。廠中雇用外國技師約40人,工人約3000人。大冶鐵礦儲量豐富,鐵的質量也很好,雇用采鐵工人達1000余人。唯有燃料問題尚未很好解決。找到馬鞍山煤礦后,又不知煉焦,又懸賞征求煉焦之法,掘地為坎,終日營營,而不知馬鞍山等處之煤、灰礦并重,不合煉焦之用,不得已購德國焦炭數千噸與馬煤所煉土焦攙合,巨舶載來,寶若琳瑯,自始至張,實未能煉得合用生鐵一噸。后來又以高價購買開平煤,又往往因為開平煤炭未到,而封爐停火。燃料勉強解決后,冶煉的結果,因大冶的鐵內含磷過多,而廠中酸性煉爐不能去磷,所煉之鋼成分不合,根本不能制造鋼軌。以后被迫重新改裝煉爐。這都是張之洞等人對近代工業的經營盲目無知的結果。
鐵廠初創辦時,原計劃購機建廠以及經營煤鐵礦,共需銀約280萬兩。清政府決定由戶部所籌鐵路經費200萬兩項下撥給。后來在經營的過程中這200萬兩不夠用,張之洞便從地方政府收入的各項厘金、鹽稅中羅掘;仍不足,便挪借官款和商款,并大量撥用了槍炮局和織布局的經費。自籌辦起至1895年8月止,鐵廠一共支出了5,829,629兩,這筆龐大的經費開支沒有獲得什么象樣的結果,張之洞自己也承認鐵廠的產品“品質不良”、“成本太重”、“銷場未廣”,清政府也責備他“經營數載,糜 已多,未見明效”。這種情況實難繼續維持下去。甲午戰爭后,清政府財政瀕于破產,更無力為鐵廠籌措經費,便于1896年改為“官督商辦”,由買辦盛宣懷接辦去了。
張公傾心首創近代鋼鐵大企業,他的決心和抱負,非當時一般迂夫同僚可比,實在令人敬仰。遺憾的是,張公在治廠過程中,未能傾耳高見,長官意志作怪,忽視科學知識,導致決策失誤,損失嚴重。由此,這個近代史上治廠失策的典型教訓,也就引起人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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