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軍的“三支兩軍”
1967年初,“文化大革命”進入了“奪權”階段,全國漸起武斗之風,且愈演愈烈,各級黨政機關、公、檢、法部門幾乎失去作用,工廠停產或基本停產,交通堵塞。
為制止這種混亂現象的發展,1967年1月23日,根據毛澤東的指示,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國務院、中央文革小組作出《關于人民解放軍堅決支持革命左派群眾的決定》。《決定》指出:在奪權斗爭中,“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決站在無產階級革命派一邊,堅決支持和援助無產階級革命左派。”“積極支持廣大革命左派群眾的奪權斗爭。”“堅決鎮壓反對無產階級革命左派的反革命分子、反革命組織,如果他們動武,軍隊應當堅決還擊。”為執行“支左”任務,中央軍委發布了一系列指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久,毛澤東又先后賦予人民解放軍以支農、支工、軍管、軍訓等重大任務。1967年3月19日,中央軍委作出《關于集中力量執行支左、支農、支工、軍管、軍訓任務的決定》,派軍隊到各地學校、機關、工廠執行“三支兩軍”任務。
“三支兩軍”在當時的混亂情況下是必要的,對穩定局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執行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錯誤方針、政策,因此不可能真正扭轉全國的混亂局面,反而帶來了許多消極后果。1972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在《關于三支兩軍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中規定,在已建立黨委的地方和單位,撤銷三支兩軍人員和機構。此后,“三支兩軍”的人民解放軍成員陸續撤回部隊,“三支兩軍”宣告結束。
在“文化大革命”這樣全國性的動亂中,單靠軍隊去維護一派群眾利益而排斥另一派是無法達到真正的穩定局面的。全局性的動亂是由全局性的決策錯誤引起的,只有全面的政策轉向才能從根本上扭轉全國性動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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