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初俄國教育的復辟
自彼得大帝教育改革后,俄國葉卡捷琳娜二世和亞歷山大一世相繼對教育加以改革。葉卡捷琳娜二世自詡為開明君主,自稱是法國著名啟蒙學者伏爾泰的學生,并閱讀蒙旦、洛克、孟德斯鴆等人的著作,還和伏爾泰、狄德羅等人通信,聲稱愿意參照他們的意見治理國家。1786年女皇政府公布《國民學校章程》,這是沙皇政府頒布的第一個有關國民教育制度的正式法令,為城市有產階級的子弟接受教育提供了機會,使俄國在擺脫完全由僧侶和貴族地主階級壟斷教育方面有了新的起點,對俄國近代學校教育制度的確立起了一定作用。學校增加了不少實科內容,如地理、幾何、機械學、物理、自然史、建筑學等。
亞歷山大一世即位后,由于受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資產階級政權的影響,在內政方面采取了一些具有自由主義色彩的措施,這種自由主義傾向在教育政策上的表現便是1803年的《國民教育暫行章程》及1804年的《大學附屬學校章程》的頒布,后者獲得了法律效力。根據1804年的學校章程,建立了一種由教堂學校、縣立學校、文科中學和大學組成的四級學制,各級學校互相銜接;沒有規定不許平民子弟入文科中學;規定大學享有自治權;規定的教學內容突出了世俗知識,注意到俄國社會生活與發展地方經濟的需要。
1786年和1804年的學校章程具有鮮明的進步性,但隨著反動的“神圣同盟”的締結,在亞歷山大一世統治后期和尼古拉一世統治時期,教育政策趨于反動。等級性、宗教性和古典主義被大大加強。
俄國1815年在批準“神圣同盟”的文件中強調,國民教育必須以敬神為基礎。為了加強宗教教育,一度使宗教事務院與國民教育部合并,稱為宗教事務與國民教育部。
尼古拉一世在鎮壓了十二月黨人的起義后,全面修訂了教育章程,以便使教育服從鞏固農奴制度和君主專政的需要。1827年,尼古拉一世指出,學校的教學科目和教學方法除了應該給學生提供“信仰、法律和道德的一般概念”外,還應該有助于使他們“不得企圖躐等躁進”,要讓他們確認出身等級是命中注定的,不可改變。教育部長施什柯夫則強調,必須根除各科教學中所包含的一切有害于沙皇專制政府的思想,使之“轉移到以純粹信仰、忠君愛國和盡職為基礎的原則上”。這種指導思想后來被概括為“正教、專制制度的民族性”等指導沙俄國民教育設施的三原則。1828年頒行的《大學所屬各級學校規程》和1835年頒行的《大學章程》所貫徹的就是上述的指導思想。
根據1828年的《大學所屬各級學校規程》,每種類型的學校都有使學業結束的性質,并明確指定專為某一等級服務,阻止平民進入文科中學;大大削減了普通教育課程,加重了古典學科的份量;加緊對學校實行官僚警憲統治,擴大了監視學校師生行動的視察員和學校監督等官吏的編制,對學校實行兵營式的管理。
在1835年的《大學章程》中,取消了大學的自治權。1848年后,沙皇政府對各級學校的管制更為加強。按照它的規定,教授在上課前必須將講義的提綱送交有關方面審查。為了防止西方革命思想的傳播,沙皇政府還采取措施,禁止準備擔任教授的青年去國外留學。
沙皇政府1828年的學校規程和1835年的大學章程是對1804年學校章程的倒退,這充分反映出教育發展的曲折性和對社會政治制度的依賴性。但反動的教育政策畢竟不得人心,到19世紀60年代,隨著民主運動的興起,俄國教育政策日漸走向開明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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