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陶淵明
貴賤賢愚,莫不營營以惜生,斯甚惑焉;故極陳形影之苦,言神辨自然以釋之。好事君子,共取其心焉。
形贈影
天地長不沒,山川無改時。
草木得常理,霜露榮悴之;
謂人最靈智,獨復不如茲。
適見在世中,奄去靡歸期,
奚覺無一人,親識豈相思!
但余平生物,舉目情凄洏。
我無騰化術,必爾不復疑。
愿君取吾言,得酒莫茍辭。
影答形
存生不可言,衛生每苦拙;
誠愿游昆華,邈然茲道絕。
與子相遇來,未嘗異悲悅;
憩蔭若暫乖,止日終不別。
此同既難常,黯爾俱時滅;
身沒名亦盡,念之五情熱。
立善有遺愛,胡為不自竭?
酒云能消憂,方此詎不劣!
神釋
大鈞無私力,萬理自森著;
人為三才中,豈不以我故?
與君雖異物,生而相依附。
結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語!
三皇大圣人,今復在何處?
彭祖愛永年,欲留不得住。
老少同一死,賢愚無復數。
日醉或能忘,將非促齡具!
立善常所欣,誰當為汝譽?
甚念傷吾生,正宜委運去;
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
應盡便須盡,無復獨多慮。
《形影神并序》是由《形贈影》、《影答形》、《神釋》和《序》四部分共同組成的。它是陶淵明一生心態的結晶,更是其哲學思想的集中反映。
第一首《形贈影》共十六句,分三個層次:第一層六句,以“最靈智”的人同“天地”、“山川”、“草木”對比,為組詩張本。第二層八句,以“世中”、“適見”印證,進一步彰明形同草木、人生短暫之自然規律。最后兩句為第三層,寫出形累于養而勸飲的心態。第二首《影答形》也是十六句,分三層。前兩句為一層,總寫“存生”、“衛生”不可之“苦拙”。接下來十句,具體寫“存生”、“衛生”不可,最后只能落得“身沒名亦盡,念之五情熱”的下場。第三層四句,也以無可奈何的口氣,答出應為“有遺愛”而“立善”。
兩詩主旨,不管是“勸飲”,還是“立善”,都是詩人在《序》中所說的“斯甚惑焉”的營營惜生者,在“極陳形影之苦”,也即形累于養而勸影借酒澆愁、及時行樂;影役于名而規形不要借酒消憂,應當為獲得“遺愛”而“立善”。一贈一答似有不同,然而都是“憂”之產物。人怎樣才能徹底擺脫“憂”、“苦”的樊籠呢?“好事君子”怎樣才能做到“共取其心”呢?組詩的最后一首《神釋》作了點石成金的詮釋。《神釋》二十四句,分四層。第一層八句,是神之自釋;第二層六句,集中釋死;第三層四句,分別為上兩篇“勸飲”、“立善”作結;最后一層為全組詩“結穴”,點出“委運任化”的哲理。到這里一切人間憂苦都化為憂天杞人的笑柄,使人進入縱浪大化、不喜不懼、應盡須盡、無復多慮的境界之中。
《形影神并序》這首組詩所表現出來的思想酷似道家的“齊物論”。然而細細分析,兩者卻有質的不同。“齊物論”的核心是“齊是非、齊彼此、齊物我、齊壽夭”的相對主義。它否認事物的差別,抹殺人的能動性,主張無為而治,沒有進取思想;而陶淵明的“委運任化”的哲理,卻是以排憂解難、讓“好事君子,共取其心”為前提,啟發世人把自己看作大化中的造物,有其生,有其死,有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天地長不沒,山川無改時”,那是它們的規律;“草木得常理,霜露榮悴之”,那又是草木的常理。人的常理就是:“應盡便須盡,無復獨多慮”。只要看透了這一點,或者說認識了、承認了這條自然規律,那就會無私無畏。因此也就不會“舉目情凄洏”,或者“念之五情熱”了。通過以上對比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形影神并序》所表現出來的哲思是唯物的、有為的、于世有補的。
這組詩也是陶淵明一生心志的結晶。他少愛儒學,頗有積極抱負。他想出仕報國、“兼濟天下”,然而動亂的時代、殘酷的現實,使他八斗之才難于施展,凌云壯志不能實現;他想歸隱自適、“獨善其身”,但又憂從中來,不可斷絕。他一生屢仕屢止,東籬吟詠,南山唱答,就是這種儒家思想彌漫其心身的佐證,就是他一生始終處在矛盾斗爭旋渦中的說明。另外魏晉又是佛道盛行的時代,沾染了虛無縹緲的老莊思想是自然的。然而他畢竟不是老莊的信徒。有人說他是儒道合璧的混和物,有人說他是以儒學為主、道學為輔,這些似乎都有道理。其實,更確切地講,他的這種思想是從儒道夾縫中升華出來的一種樸素的唯物主義自然運化觀。究其底里,它不同于儒學,也不同于道學,而是為了讓“貴賤賢愚”“營營以惜生”者解其“惑”,讓“好事君子”“共取其心”的義理,是一種屬于唯物主義的有進取意義的哲思。他的這種哲思的產生,應當說是詩人一生學習奮斗、思索汲取儒學的進取精神,弘揚道學的辯證觀點的結晶,是詩人對社會、人生與大自然關系認識的飛躍。《形影神并序》這首不可多得的組詩,無疑地推動了我國古代唯物主義運化觀的發展。這是本詩的一大貢獻。
組詩的貢獻之二是它的形式。對于自然的人,形影神三位一體,本不可分,而詩人卻將它們巧妙地獨立出來,而且都賦于人格化的有思維的贈答形式。這種作法,不但豐富與拓寬了古代贈答詩的領域,而且十分恰當地為全詩的主旨服務。對于人來說,形影固然重要,但比起“神”來,從哲學意義上講,似遜一籌。因為“形”與“影”都是受“神”支配的,詩中所說,不管“形累于養而勸飲”,還是“影役于名而求善”,都是在一定的“神”支配下產生的。這種“營營以惜生”的“神”,只能給人帶來痛苦,不能使“好事君子,共取其心”。那么什么才是“神辨自然”之“神”呢?最后《神釋》水到渠成地作了點化和詮釋。也就是說,前兩首是后一首的“的”,后一首是前兩首的“矢”,矢到的落,解決了《序》中“斯甚惑焉”的問題,完成了全篇,突出了全詩的主旨——唯物主義的自然運化觀。這種形式水乳交融地服務于突出中心。
當然,這種形式不是陶淵明的首創,遠在《列子》中就將“力”與“命”分而述說過。在此影響下,陶淵明對這一形式作了發展:他不但將散文《列子》“力命”的形式運用到詩歌中去,而且將“力”與“命”的二元贈答發展為三維贈答,開了這類詩歌的先河。加之沖淡深粹,語出自然的風格,都給組詩添了光彩。
上一篇:《將進酒·[唐]李白》原文與賞析
下一篇:《彩樹歌·[唐]陳子昂》原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