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
長恨春歸無覓處,不知轉入此中來!
白居易元和十年被貶江州司馬,元和十一年秋即開始在附近廬山香爐峰下建置草堂,次年春末建成,遷居于此。 “司馬人間冗長官”,白居易在這里有幸游覽江南景色,寫了許多詩。元和十二年四月九日,白居易與元集虛等人游覽了廬山的大林寺,寫有《游大林寺序》,記載了這次出游:“余與河南元集虛……凡十七人,自遺愛(寺)、草堂,歷東西二林,抵化城,憩峰頂,登香爐峰,宿大林寺。大林窮遠,人跡罕到。環寺多清流蒼石,短松瘦竹;寺中惟板屋木器。其僧皆海東人。山高地深,時節絕晚。于時孟夏月,正如二月天,梨桃始華,澗草猶短。人物風候,與平地聚落不同,初到恍然若別造一世界者,因口號絕句云……”序中所指絕句即本詩。
“人間四月芳菲盡”,寫的是已經身歷的春事繁華的過去。凡是美好的事物,人們總是希望它們能夠長在;可是長在的這些事物,因其長在,又令人有一種平常感,人們往往又并不感到特別珍貴。所以在美好的事物中,使人感到最親切、最珍貴的事物,卻是那些帶有時間性,在空間變化中又最容易成為過去的事物。白居易就是帶著這種心理經驗,不無深沉惋惜地寫出了人間春天已過的詩句。這樣寫,從詩意的內在聯系上造成了兩種條件:一是已去的芳菲永遠不回人間,這人間就是沒有生機的,沒有希望的,令人可憐的,悲苦的;一種是三月春光可以失而重得,去而復歸,如能實現,則令人欣喜;但一般實現這后一個條件,在原地必待一年。詩人是要在后一個條件上使詩意得到發展,而且是得自然的機緣,眼下即重睹了春天的芳菲,而且是方興未艾的“山寺桃花始盛開”。——原來這里有春天!
就事實的自然形態的存在來說,頭兩句詩中已寫得一覽無余了,且又詩意簡潔,轉換自然,是常中有奇的妙筆。但這首詩的最美妙的詩情詩藝,還在最后兩句,其情韻如空谷足音,其高超已想落天外: “長恨春歸無覓處,不知轉入此中來”。詩人如果不能用審美的情致來對待自然,而是平淡、實在地說明四月山寺桃花盛開的原因,那可以用山寺處地高寒來回答,這樣做的是自然科學家,完成的乃是環境、氣候與植物生長關系的報告,決不會是審美肯定形式的詩。白居易以神役物,融情入景,有條件地使自然規律折服于自己的意向,造成了事雖不實而情卻極真的意態形象。這樣寫,使開頭的兩句詩躍入了新奇的境界,使素常讓人覺得頗有一些神秘化特點的春光,變成了一個實實在在的有生命的物體,人好象可以追蹤它的腳步,找到它的藏身之處,甚至還可以與它談心,向他提出自己的要求與希望……在這首詩中,春光是一個統一的流動的實體,二月三月時人們接觸的是它,四月在人間不見它了,但它并沒有消亡,而是轉移了處身之地。這樣命意,使詩情統一,詩意也積極起來。因為如果把人間春天寫成是一個,而山寺的春天又另有一個,那它們之間不是同一者的移地出現,就失去了詩的“主角”的統一性,也不能引起人的親切感。把春光寫成是一個運動實體,它所到之處能造成春的世界,所以盡管人在停滯一地時會失去它,但只要按著它歸去的路線去尋找它,你就可以永遠與春天同在,那時節就不用“長恨春歸無覓處”了。白居易元和十年編集詩作時放言: “世間富貴應無分,身后文章合有名”。 (《題自編集卷末》)事實證明他是言中了。
《大林寺桃花》是白居易被貶出京城之后,寫詩的側重點由現實政治生活轉向自然山水的一個自覺的證據,了解這一點可以使我們更好地把握詩中的意境,以及詩的象外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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