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書信《致李秉中》原文與賞析
秉中兄:
頃見致舍弟書,借知滬上之謠,已達日本。致勞殷念,便欲首途,感愴交并,非言可喻!
我自旅滬以來,謹慎備至,幾于謝絕人世,結舌無言,然以昔曾弄筆,志在革新。故根源未竭,仍為左翼作家聯盟之一員。而上海文壇小丑,遂欲乘機陷之以自快慰。造作蜚語,力施中傷,由來久矣。哀其無聊,付之一笑。上月中旬,此間捕青年數十人,其中之一,是我之學生。(或云有一人自言姓魯。)飛短流長之徒,因盛傳我已被捕。通訊社員發電全國,小報記者盛造讕言,或載我之罪狀,或敘我之住址,意在諷喻當局,加以搜捕。其實我之伏處牖下,一無所圖,彼輩亦非不知。而滬上人心,往往幸災樂禍。冀人之危,以為談助。大談陸王〔黃〕戀愛于前,繼以馬振華投水,又繼以蕭女士被強奸案,今則輪到我之被捕矣。文人一搖筆,用力甚微,而于我之害則甚大。老母飲泣,摯友驚心。十日以來,幾于日以發緘更正為事,亦可悲矣。今幸無事,可釋遠念。然而三告投杼,賢母生疑。千夫所指,無疾而死。生丁今世,正不知來日如何耳。東望扶桑,感愴交集。此布,即頌
曼福不盡。
迅 啟上二月四日
令夫人均此致候。
【析】 1931年1月17日,我黨在上海的地下黨組織正在東方飯店秘密開會,由于叛徒告密,出席會議的柔石、殷夫等36人被英租界巡捕逮捕。兩天后即由英租界法庭引渡到中國公安局,又由公安局解到警備司令部,關進龍華監獄,延至2月7日深夜便被槍殺或活埋于龍華警備司令部廣場。
柔石被捕時,衣袋里裝有魯迅與北新書局簽訂的印書合同。為防備不測,魯迅1931年1月20日至2月28日與許廣平攜海嬰避難于花園莊旅館。這封信就是在避難期間寫的,當時李秉中正在日本學習軍事。
魯迅寫這封信的緣起是李秉中在日本已得知上海盛傳魯迅被捕的謠言而寫信給周建人詢問此事。這封信首先答謝李的關心。占全信主要篇幅的內容是揭穿敵人的陰謀伎倆,以正視聽。
敵人尤其是那些文壇小丑對魯迅施加迫害攻擊的主要手段是造謠。一方面通訊社員發電全國,小報記者盛造讕言,羅織罪狀,指其住址,向主子告密,促其加緊搜捕,置魯迅于死地。另一方面又大肆傳布魯迅被捕的謠言,擾亂視聽,以達到進一步打擊革命力量的目的。1931年1月21日,25日天津《益世報》即有“魯迅被捕? ……傳在滬任紅軍領袖”,“魯迅……曾受刑訊”的謠言報道。此外在當時那樣黑暗、恐怖、齷齪的社會環境里,也確有一些人,對他人的危難幸災樂禍,借別人的危難作茶余飯后的談資。這也是謠言所以傳布得開的社會原因之一。
在敵人武力威脅和謠言攻擊的重重包圍之中,魯迅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而是大義凜然,威武不屈。對敵人的伎倆,他早已看透而且一笑置之。當然魯迅決沒有低估反革命輿論的危害性,它確已造成 “老母飲泣,摯友驚心”的嚴重后果。而且在中國,謠言足以謀害人的事古已有之?!叭嫱惰蹋t母生疑,千夫所指。無疾而死”足以為證。在此情況下,揭穿謠言,擊敗敵人進攻,就是必要的戰斗行動。
信寫至結尾處,魯迅心中極度憤懣,感愴交集,不知來日如何。這深沉的控訴,憤怒的抗議,更使人深切感受到魯迅在艱險中奮戰的堅韌與可貴。
這封信是用文言寫成。語言精煉,犀利有力。字里行間,時露憤懣之情。對敵人伎倆的揭露深刻有力。此外,由于當時形勢險惡,有些話不便明說,有些話不能只按字面意義去理解。如“幾于謝絕人世,結舌無言”,“伏處牖下”等語。而“志在革新”其實就是矢志不移,堅持革命斗爭的意思。
書信從文體意義上說只是一種體例和格式。但從內容和文學意義上看,它既可以是一篇雜文或一篇散文,也可以是一篇小說或詩,還可以是一篇議論文。魯迅的許多書信是可以當作雜文、議論文、散文來讀的。這封信可以說是魯迅揭露和聲討國民黨反動派及其走狗的戰斗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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