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雜語》原文與賞析
稱為神的和稱為魔的戰斗了,并非爭奪天國,而在要得地獄的統治權。所以無論誰勝,地獄至今也還是照樣的地獄。
兩大古文明國的藝術家握手了,因為可圖兩國的文明的溝通。溝通是也許要溝通的,可惜“詩哲”又到意大利去了。
“文士”和老名士戰斗,因為……,——我不知道要怎樣。但先前只許“之乎者也”的名公捧角,現在卻也準ABCD的“文士”入場了。這時戲子便化為藝術家,對他們點點頭。
新的批評家要站出來么?您最好少說話,少作文,不得已時,也要做得短。但總須弄幾個人交口說您是批評家。那么,您的少說話就是高深,您的少作文就是名貴,永遠不會失敗了。
新的創作家要站出來么? 您最好是在發表過一篇作品之后,另造一個名字,寫點文章去恭維:倘有人攻擊了,就去辯護。而且這名字要造得艷麗一些,使人們容易疑心是女性。倘若真能有這樣的一個,就更佳;倘若這一個又是愛人,就更更佳。“愛人呀!”這三個字就多么旖旎而饒于詩趣呢?正不必再有第四字,才可望得到奮斗的成功。
【析】 1925年上半年,正是中國國內軍閥混戰、天下大亂的年代,勞苦大眾面對“城頭變幻大王旗”想做奴隸而不可得。兵荒馬亂、民不聊生,正是當時社會生活的真實寫照。在思想文化界,同樣出現了許多不合理的可笑可鄙的現象,令人感嘆。魯迅這篇《雜語》所反映的幾件事,就是一例。
全文第一部分共三節,用整齊的句式,比較三件可笑的事: 第一件是“神”、“魔”戰斗,實際上影射當時南方與北方各派系的軍閥混戰,目的不是為了爭奪幸福的“天國”,而是為了獲得“地獄的統治權”,即稱霸稱王。因此,“地獄至今也還是照樣的地獄”,不管誰上臺,中國社會仍是地獄般地黑暗。
第二件,是泰戈爾訪華和梅蘭芳握手,這本應該會有利于印中兩國文明的溝通。不過,溝通的可能性雖然存在,但是泰戈爾匆匆離華以后急急忙忙又到意大利去了,因此,“溝通”的目的其實并沒有真正達到。第三件事,是“文士”和老名士的斗爭,雖然由于某些客觀原因暫時靜止了,但作者用了刪節號和破折號,含蓄暗示以后會怎樣,他也不知道。不過,以前只許滿口“之乎者也” 的老名士來捧場,現在卻也準許滿嘴“ABCD”的買辦資產階級文人來寫文章吹捧了。此外,一向被卑稱為 “戲子”的演員也化成了 “藝術家”,也和“文士”及老名士點頭言歡了。情況的變化真令人難以捉摸。
上述三件事,“神”、“魔”戰斗也好,“藝術家”與“詩哲”握手也好,“戲子”化為 “藝術家”也好,“藝術家”跟“文士”和“老名士”點頭也好,牽扯涉及的人事雖然各異,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這些人耍弄各種手段,互相爭斗、互相勾結又互相利用,沆瀣一氣,甚至結成暫時的同盟,最終達到釣譽沽名,擴大影響的目的。但中國像黑暗的地獄這點卻始終沒有變。
文章的第二部分共兩段,同樣用比較整齊的句式,以“反寫法”談在那個時代怎樣去做“新的批評家”和“新的創作家”。文章以揶揄的筆調說,當 “新的批評家”,就得“最好少說話,少作文,不得已時,也要做得短”。原因是處在這樣“你方唱罷我登場”的亂哄哄的時代,是不可能寫出恰當、公允的批評文章來的。例如前一部分所寫的三件事,你能說些什么呢?照理說,作為批評家應當多說話、多作文,必要時還應寫長文來闡述。但現在卻只能如此。當然,批評家總也須維護自己的面子,所以文章用諷刺的口吻說,還應“弄幾個人交口說您是批評家”,即設法自我吹噓、自我標榜,這樣,即使少說少寫,也會被評成“名貴”之作。當 “新的創作家”情況也類同,除了少說少寫寫短些以外,最好發表一篇作品之后,另造一個名字 “寫點文章去恭維”,倘有人攻擊時,則去辯護。尤其是名字“要造得艷麗一些,使人們容易疑心是女性”,獲得同情。“倘若真能有這樣的一個,就更佳;倘若這一個又是愛人,就更更佳”。從“佳”到 “更佳”,直到 “更更佳”,形容詞步步升級,反襯出這樣做的可笑的程度,令人噴飯。末了,又虛擬了所謂“新的創作家”的“新作”中的句子: “愛人呀!” 而且說這三個字 “多么旖旎而饒于詩趣”,且夸張地說: “正不必再有第四字”,并說,只有這樣才可望得到“奮斗的成功”。不言而喻,這里所采取的完全是“反寫法”。其實,無人幫忙,另造一個名字為自己作品吹噓,就已不佳; 造個艷麗些的女性名字,為自己辯護,手段更不佳;至于由愛人來作,就更是黔驢技窮之舉,是最最不佳的了。從創作來說,寫“愛人呀”之類的陳詞濫調,有什么旖旎和詩趣可言呢?如果以為這是成功之作,最后必然會以失敗告終。作者在這兩節中,采取從荒謬的做法自然引申,使讀者得出可笑的結論,從而達到否定其謬說的目的,真是嘻笑怒罵,皆成文章,令人拍案叫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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