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不求甚解》原文與賞析
文章一定要有注解,尤其是世界要人的文章。有些文學家自己做的文章還要自己來注釋,覺得很麻煩。至于世界要人就不然,他們有的是秘書,或是私淑弟子,替他們來做注釋的工作。然而另外有一種文章,卻是注釋不得的。
譬如說,世界第一要人美國總統發表了“和平”宣言,據說是要禁止各國軍隊越出國境。但是,注釋家立刻就說:“至于美國之駐兵于中國,則為條約所許,故不在羅斯福總統所提議之禁止內”(十六日路透社華盛頓電)。再看羅氏的原文:“世界各國應參加一莊嚴而確切之不侵犯公約,及重行莊嚴聲明其限制及減少軍備之義務,并在簽約各國能忠實履行其義務時,各自承允不派遣任何性質之武裝軍隊越出國境。”要是認真注解起來,這其實是說: 凡是不“確切”,不“莊嚴”,并不“自己承允”的國家,盡可以派遣任何性質的軍隊越出國境。至少,中國人且慢高興,照這樣解釋,日本軍隊的越出國境,理由還是十足的;何況連美國自己駐在中國的軍隊,也早已聲明是“不在此例”了。可是,這種認真的注釋是叫人掃興的。
再則,像“誓不簽訂辱國條約”一句經文,也早已有了不少傳注。傳曰:“對日妥協,現在無人敢言,亦無人敢行。”這里,主要的是一個“敢”字。但是:簽訂條約有敢與不敢的分別,這是拿筆桿的人的事,而拿槍桿的人卻用不著研究敢與不敢的為難問題——縮短防線,誘敵深入之類的策略是用不著簽訂的。就是拿筆桿的人也不至于只會簽字,假使這樣,未免太低能。所以又有一說,謂之“一面交涉”。于是乎注疏就來了:“以不承認為責任者之第三者,用不合理之方法,以口頭交涉……清算無益之抗日。”這是日本電通社的消息。這種泄漏天機的注解也是十分討厭的,因此,這不會不是日本人的 “造謠”。
總之,這類文章渾沌一體,最妙是不用注解,尤其是那種使人掃興或討厭的注解。
小時候讀書講到陶淵明的“好讀書不求甚解”先生就給我講了,他說:“不求甚解”者,就是不去看注解,而只讀本文的意思。注解雖有,確有人不愿意我們去看的。
五月十八日。
【析】題目是《不求甚解》,作者恰恰是很看重“注解”的。此篇就是從“注解”問題入手,譏諷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慣作“注解不得”的欺世文章,以掩飾他們的侵略或賣國行徑的。
文章開篇就亮出論點:“文章一定要有注解”,“然而另外有一種文章,卻是注解不得的”。
論點提出以后,文章的二、三兩段就分別列舉出美國總統的“和平”宣言和國民黨反動派“誓不簽訂辱國條約” 的謊言為例來加以論證: 美國總統羅斯福呼吁“禁止各國軍隊越出國境”,旋即為路透社華盛頓電注釋為“至于美國之駐兵于中國,則為條約所許,故不在羅斯福總統所提議之禁止內”。禁止出境的各國軍隊竟不包括美國,美國總統的和平謊言當然就不攻自破;文章更進一步指出:正是這種侵略“理論”,為日寇侵華提供了“根據”,因此“注釋不得”。跟下來,魯迅又以同樣的方法揭露了蔣介石、汪精衛之流言行不一,在“誓不簽訂辱國條約”或不談“對日妥協”的幌子下干盡了妥協辱國的罪惡勾當,這有日本方面泄露天機的注腳為證。
最后,文章引入陶淵明“好讀書不求甚解”的古語點題。全文結構嚴謹,說理清晰,諷刺辛辣,分析力透紙背,體現了魯迅雜文高超的藝術技巧和鮮明的戰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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