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元題》原文與賞析
有一個大襟上掛一支自來水筆的記者,來約我做文章,為敷衍他起見,我于是乎要做文章了。首先想題目……
這時是夜間,因為比較的涼爽,可以捏等而沒有汗。剛坐下,蚊子出來了,對我大發揮其他們的本能。他們的咬法和嘴的構造大約是不一的,所以我的痛法也不一。但結果則一,就是不能做文章了。并且連題目沒有想。
我熄了燈,躲進帳子里,蚊子又在耳邊嗚嗚的叫。
他們并沒有叮,而我總是睡不著。點燈來照,躲得不見一個影,熄了燈躺下,卻又來了。
如此者三四回,我于是憤怒了;說道: 叮只管叮,但請不要叫。然而蚊子仍然嗚嗚的叫。
這時倘有人提出一個問題,問我 “于蚊蟲跳蚤孰愛?”我一定毫不遲疑,答曰“愛跳蚤!”這理由很簡單就因為跳蚤是咬而不嚷的。
默默的吸血,雖然可怕,但于我卻較為不麻煩,因此毋寧愛跳蚤。在與這理由大略相同的根據上,我便也不很喜歡去“喚醒國民”,這一篇大道理,曾經在槐樹下和金心異說過,現在恕不再敘了。
我于是又起來點燈而看書,因為看書和寫字不同,可以一手拿扇趕蚊子。
不一刻,飛來一匹青蠅,只繞著燈罩打圈子。
“嗡! 嗡嗡!”
我又麻煩起來了,再不能懂書里面怎么說。用扇去趕,卻扇滅了燈;再點起來,他又只是繞,愈繞愈有精神。
“嚄,嚄,嚄!”
我敵不住了! 我仍然躲進帳子里。
我想:蟲的撲燈,有人說是慕光,有人說是趨炎,有人說是為性欲,都隨便,我只愿他不要只是繞圈子就好了。
然而蚊子又嗚嗚的叫了起來。
然而我已經磕睡了,懶得去趕他,我蒙朧的想:天造萬物都得所,天使人會磕睡,大約是專為要叫的蚊子而設的……
阿!皎潔的明月,暗綠的森林,星星閃著他們晶瑩的眼睛,夜色中顯出幾輪較白的圓紋是月見草的花朵……自然之美多少豐富呵!
然而我只聽得高雅的人們這樣說。我窗外沒有花草,星月皎潔的時候,我正在和蚊子戰斗,后來又睡著了。
早上起來,但見三位得勝者拖著鮮紅色的肚子站在帳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癢,且搔且數,一共有五個疙瘩,是我在生物界里戰敗的標征。
我于是也便帶了五個疙瘩,出門混飯去了。
【析】 本篇發表于1921年7月8日。
全篇由五節文字組成,寫“我”在某個夏夜的所作所為和所思所感。為什么標為 “無題”? 開篇寫道:“我”準備應邀做文章了,但剛坐下就遭到蚊子的襲擊,結果是不能做文章,“并且連題目沒有想”。看來寫的是準備做文章中的一個小插曲,其實是破題,作者要寫的就是一篇怎樣被蚊子騷擾做不成文章的文章。切入巧妙,把讀者的注意自然導向“我”同蚊子的糾葛。接著便寫怎樣被蚊子攪得不能入睡: “熄了燈躲進帳子里,蚊子又在耳邊嗚嗚的叫”,“點燈來照,躲得不見一個影”,“熄了燈躺下,卻又來了”……這些記述細膩真切,是一般人都有過的經驗和感受,平時并不留意,現經作者一點,記憶猶新,讀來令人倍覺親切。但要從這些司空見慣的日常生活中發掘出深意就不是一般人所能辦到的了,而作者正是善于從這些人人都有過,卻并不介意的事情中有所發現,用藝術家和思想家的慧眼化平淡為神奇。筆鋒一轉,由蚊蟲的吸血想到跳蚤的吸血,并設計了一個古怪的問題:“于蚊蟲跳蚤孰愛?”有人會愛蚊蟲跳蚤嗎?恨之唯恐不及,避之唯恐不遠,愛從何來!而作者卻偏偏煞有介事地設置了這樣一個二難,真是妙趣橫生,令人捧腹發笑。更妙的是作者自答曰:“愛跳蚤!”理由在于蚊蟲且嗚且咬而跳蚤“咬而不嚷”。在《三閑集. 夏三蟲》中作者稱跳蚤”一聲不響就是一口,何等直捷爽快”,而蚊子在咬之前卻總要“哼哼地發一篇大議論,卻使人覺得討厭,如果所哼的是在說明人血應該給它充饑的理由,那可更其討厭了”。文章的意蘊正是在這奇妙的一問一答中。一問一答,化戲謔為嚴肅,引導讀者從蚊蟲跳蚤世界進到現實人間。對于那些用各種堂皇的理論,漂亮的言辭掩飾自己惡行的人,其鄙棄憎惡之情當在明顯的敵人之上。
文中還說到“在與這理由大略相同的根據上,我便也不喜歡去 ‘喚醒國民’”。這是指在《吶喊·自序》中關于“鐵屋子”的一段話,意在表明自己更崇尚實際的行動。后來在《革命時代的文學》中作者把這意思講得更明白了:“中國現在的社會情狀,止有實地的革命戰爭,一首詩嚇不走孫傳芳,一炮就把孫傳芳轟走了。”
當然,作者在文中并沒有去生發這些議論,點到即止,讓讀者自己去思索聯想。作者的筆并不游離當夜的實情,不破壞全文的意趣。文中還寫到蚊去蠅來,一匹青蠅怎樣嗡嗡的圍著燈罩打圈子。這也是寫實,也是人們經常可以觀察到的現象。這現象中蘊含著什么呢?能給人什么樣的啟示呢?意味就在作者那句深沉的感慨:“我只愿他不要只是繞圈子就好了。”飛蟲繞圈子,不過是令人覺得無聊、可笑,如果一個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老是繞圈子呢?人們已深感繞圈子之苦。魯迅以其對中國歷史的深刻了解,又見過辛亥革命,見過二次革命,見過袁世凱稱帝,見過張勛復辟……他對于圈子問題實在是早有洞見亦早有深憂。
本文在魯迅雜文中屬于描述細膩,感觸奇特,輕松幽默,情趣盎然的一類。沿著文中“我”的行為和思想線索,讀者也可經歷一番相似的情緒體驗和思想歷程。作者總是先把讀者帶進一種似曾相識的情境,調動其已有的經驗,然后用點睛之筆道破平凡事物的不尋常內涵,開拓讀者聯想,使之進到一個未曾涉歷的領域,在情感認同之上又和作者取得思想認同。本文用筆可謂處處傳神,美不勝收,并注意前后粘連,呼應發揮。如開頭說蚊子來咬,“他們的咬法和嘴的構造大約是不一的,所以我的痛法也不一”。結尾說,“早上起來,但見三位得勝者拖著鮮紅色的肚子站在帳子上”,而自己身上卻留下了“五個疙瘩”等等,寫得真切而又回味無窮。稱蚊蟲為 “得勝者”,以 “五個疙瘩”結束了同蚊子的一夜糾葛;“要出門混飯去了”,時空轉移,也就自然結束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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