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無渡河
公無渡河,公竟渡河。
墮河而死,當奈公何!
這首詩在《樂府詩集》中編入“相和歌辭”。箜篌,又名空侯、坎侯,出自西域。其體曲而長,二十三弦,抱于懷中,兩手齊奏。也有人說用木撥彈。崔豹《古今注》云: “《箜篌引》者,朝鮮津卒霍里子高妻麗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發狂夫披發提壺,亂流而渡,其妻隨而止之,不及,遂墮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鼓之,作《公無渡河》之曲,聲甚凄愴。曲終,亦渡河而死。子高還,以其聲語妻麗玉,麗玉傷之,乃作《箜篌引》而寫其聲,名曰《箜篌引》。”“引”是歌的意思。
詩中的“公”猶言“翁”,是對老年男子的尊稱。 “無”,通“毋”,別,不要的意思,禁止之辭。全詩大意是說:您先生不要渡河,可您先生竟然渡河,墮入河中淹死,我把您先生怎么辦!全詩四句,一氣呵成,每句一頓,每頓愈深,敘述出悲慘事件的完整過程,抒發詩人惋惜、悲痛、悔恨之情,真切而深刻。
敘述方式上用的是第二人稱:每句都有“公”字。 (第三句“墮河而死”主辭是“公”。)這是面對逝者傾訴親人悲泣與哀悼的表達方式。
全詩又以“河”為韻,前三句都有“河”字,這是詩中主人公遇難之所在,亦是詩人目擊心傷之所在。全詩以“公”字與“河”字連鎖全篇,體現了詩人全部思緒傾注縈系于此,造成回環往復、纏綿凄惻、沉痛莫名的藝術效果。結句含不盡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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