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思勞旦夕2,惆悵去湘東3。禪客知何在,春山幾處同。獨行殘雪里,相見暮云中。請住東林寺,彌年事遠公4。
【校記】
1.靈,《全唐詩》一作“云”。
2.旦,《全唐詩》一作“日”。
3.湘,《全唐詩》一作“湖”。
4.彌,《全唐詩》一作“窮”。
【箋釋】
[靈門寺] 即云門寺。靈一,見本書卷五皇甫冉《西陵寄靈一上人》注。
[湘東] 即衡州。《通典》卷一八三“衡陽郡”:“衡州,今理衡陽縣。春秋以來屬楚,秦屬長沙郡,漢屬長沙國桂陽郡地,后漢屬長沙、桂陽二郡地。吳以其地置衡陽、湘東二郡,晉因之,宋為衡陽國及湘東郡,齊以下皆因之。隋平陳,省湘東、衡陽二郡,置衡州。煬帝初,州廢,置衡山郡。大唐為衡州,或為衡陽郡。”
[禪客] 禪家寺院,預擇辯才,應白衣請說法時,使與說法者相為答問,謂之禪客。亦用以泛稱參禪之僧。
[東林寺] 在今江西廬山。晉太元中,慧遠法師在江州刺史桓伊資助下建成。唐會昌三年寺廢,大中三年復修。宋改名太平興國寺。唐劉長卿《送靈澈上人歸嵩陽蘭若》:“南地隨緣久,東林幾歲空。”
[遠公] 晉高僧慧遠。見本書卷二錢起《杪秋南山西峰題準上人蘭若》注。
【評論】
顧況《右拾遺吳郡朱君集序》:因都國出麟角鳳喙,為續(xù)斷之膠,與本無異。朱君能以煙霞風景,補綴藻繡,符于自然。山深月清,中有猿嘯。復如新安江水,文魚彩石,歷歷可數。其杳瓊翛颯,若有人衣薜荔而隱女蘿。立意皆新,可創(chuàng)離聲樂友之什。情思最切,雖有諫職,心游江湖。謝病而來,慕出塵之侶,精好《涅槃維摩經》。愛人為善,有志未就,終于廣陵舟中。識與不識,聆風響義,相與興嘆。
上一篇:《出東城》原文|箋釋|賞析
下一篇:《九日題蔡國公主樓》原文|箋釋|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