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伊墨刺多
名譽重于生命,我不愿意為生命辯論,我不得不為名譽來辯論。
【演講詞】
法官先生:先生今天要宣告我的死刑,這件事,已經法律上正當的審理,我還有什么話說呢?我想變更先生既定的嚴命,還是甘心受先生的嚴命?或者用卑劣的手段,請求先生減輕刑罰么?這都不是我愿意的,這我都不愿意辯論,不值得辯論。可是比我生命更加貴重的一點,卻不得不辯論一下。現在我要在沒有證據的許多虛言中,為救濟我的名譽起見,不得不辯論,不得不抗議。名譽重于生命,我不愿意為生命辯論,我不得不為名譽來辯論。
我知道先生的良心被名利迷惑了,我的言語決不能感動先生的良心。況且在殘忍無情的法官所組織的法庭里,要救護我的名譽,更加不容易。但不得不望先生虛心,聽一聽我的辯論。我快要渡過大風大浪的人海中,宿于清風涼月的墳墓里。如果我愿意受先生死刑的宣告,不注意于名譽,我就可以默默承受,笑著歡迎;但是我將從先生管理的法庭,交付我的身體,給執行死刑的劊子手,用法律的威勢,把我的名譽埋沒在曖昧之中,使后世的人,不知道哪個是,哪個不是,這真可痛!為什么呢?因為“是”和“非”是勢不兩立的:要是先生的宣告不對,那么我的行為便是對的;要是我的行為不對,那么先生的宣告,自然有理。究竟是什么人對,什么人不對,后世的人,也自有公論。
要是把沒有罪的人送到斷頭臺上去,強迫他屈服,造成虛偽的證據,那么我的心痛,比殺頭之痛,痛過萬倍!先生是堂堂的法官,判我區區的平民有罪,我又哪里敢和先生辯論。可是先生是一個男子漢,我也是一個男子漢,不過因權勢的不同,先生的地位才和我不同。我們的地位雖然可以變更,我們的性格,卻不能變更。假使立在先生之前,我不能辯護我的名譽,那便沒有公理了。如我在這法庭上,不能保護我的名譽,那么先生便是誣告。唉!先生能殺我的軀體,先生又怎么永遠殺我的名譽呢?劊子手雖然能縮短我的壽命,但是在我的眼睛未閉,呼吸未絕的時候,我萬不能不為我的名譽辯護。唉!名譽是極貴重的東西呢!啊!我的名譽,比我的生命更加貴重的啊!我的名譽,決不能和我共死,我的名譽,一定留給我的同志,做極可寶貴的遺產。我們的良心,自然有上帝知道:誰是為正義犧牲的?誰是做情感的奴隸的?先生要虐待我么?我的良心,與先生的良心,上帝看得很清楚的。先生能殺死我的身體,先生卻不能挖去上帝的眼睛啊!先生指控我是法國的偵探,那真是荒謬!偵探的目的在哪里呢?無非是我把本國賣給法國。我為什么要賣國呢?先生編造成許多牽強附會的證據,說我賣國。法官先生!我不是喪心病狂的人,我的所作所為,決不是賣國,更不是法國的偵探。我的希望,我的所為,不是為我個人權利,實在是為我的好名譽。我要模仿愛爾蘭的義士,所以我替國民出力,替國家出力。不料先生一定要說我是賣國賊!我如果賣愛爾蘭的獨立于法國,只不過將法國的虐政,來換英國的虐政啊!出死力換到了,仍是沒有幸福享。我不是瘋子,我肯做這種瘋子做的事情么?
啊呀!我本國的愛爾蘭諸君,我愛本國自由,我望本國獨立,我照著我的門第及教育,承襲祖先的位置,如做高傲專制的魔王,我也可和先生相比。我的本國是我崇拜的偶像呀!我對此偶像,我應當犧牲私利之念,變戀愛之情,再奉以我的生命,來求愛爾蘭的獨立自由。我既為愛爾蘭的男子,不得不希望本國的獨立,依此希望,所以要撲滅專制魔王使本國獨立于世界之上。上帝原來給了愛爾蘭以獨立的資格,有此天賦的資格,愛爾蘭的獨立,所以是我終身的大希望。
先生看我是叛徒之命、叛黨之血,除去我這條命,這點血,其余的黨徒,自然會滅盡。先生這種推想,先生這樣的看重我,真叫我受當不起。先生知道勝過我的人杰極多,他們都不愿立于先生的下風,我常尊重他們的聰明。他們都不愿以先生等做英杰的朋友,他們因為與先生等的血手相握后,自己便染得不潔了。法官先生!流我的血在斷頭臺上,只說是我的罪,卻不深辨罪的性質,只想流我無罪之血以為快,照先生如此行為,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流盡天下無罪人的血,造成一個大血池,好讓先生在其中游泳呢!
我也愿意死,但是我死之后,請勿把不良的名譽來污辱我。我愿意為著本國的獨立自由,犧牲我的身體。除去這種愛國的事實以外,先生千萬不要捏造沒有證據的誣說,辱沒我的名譽。我們同志所組織的“地方政府”的宣言書,足以代表我的意見。我反抗本國壓制的理由,便是防御外國攻擊的道理,我為著自由獨立而死,死也值得。可是活著的時候,受暴政的虐待,死了以后,又受先生的誣蔑,我實在覺得痛心!
先生為什么急急地要犧牲我的身體呢?先生所渴望的我的鮮血,已經被圍繞我身邊的劊子手所威嚇,受了他們的威嚇,所以鮮血已經不凝結了。我的鮮血,我的可貴的熱血,它通行在我的身體之中,洋洋地流動,漫漫地溢出。
請先生忍耐一下,讓我臨死的時候,還能夠說幾句話。我現在將到荒涼寂寞的墳墓里面去,我生命的燈光,從今以后消滅無存。唉!我的事業已經終了了,無情的黃土,伸手來歡迎我,我將要長眠在黃土之下了。
唉!可愛的國民,切勿替我立墓碑!如果知道我死的原因,死的事實,一行行寫到墓碑上去,那么作者也將受暴政的虐待,也要死在無情的刑具之下。況且時勢一轉,后世人對于我,如果不能下極公允的評論,那么我的事實反不如任他埋沒。要是我可愛的愛爾蘭,國運勃興,能夠獨立,得到自由,和別的國家并立,這時候再來替我做墓碑,那真不嫌遲,那我死在黃泉之下也高興。否則,千萬不要替我立碑啊!這是我的希望,我到了此時也沒有話講了!親愛的愛爾蘭,親愛的國民,我與你們長別了!請你們努力自愛!
【鑒賞】
伊墨刺多(1780—1803)是愛爾蘭愛國義士。他所生活的時代,愛爾蘭陷于英國的統治,一批批愛爾蘭志士相繼舉起了反英斗爭的旗幟。他和許多愛國志士一樣,將畢生精力獻給了民族獨立的斗爭。他18歲就參加了革命,反對英帝國的侵略和本國統治者的專制壓迫。后來在襲擊達布林時被政府逮捕并判處死刑,當時他只有23歲。面對專制制度的法庭,他一無畏懼,視死如歸,發表了《名譽重于生命》這一莊嚴的辭世演說。
伊墨刺多既不想變更法官的判決,也不甘心受命于這不合理的審理;既不想為自己的死刑申辯,也不想用卑劣的手段來請求減刑。他只想在生命的最后時刻為名譽一辯,因為“名譽重于生命”。他闡述了生與死、是與非、肉體的消滅與名譽的永存之間的關系。所用語言雖很普通,然而卻富含哲理,字字千鈞,顯示了一個年輕革命者坦蕩的心胸、無畏的氣概。
伊墨刺多對強加到他頭上的“偵探”、“賣國”等誣陷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有力駁斥。他以詼諧的語調嘲諷了昏庸愚蠢的當局法庭,一針見血地揭穿了他們企圖“混淆是非,欺騙后世”的丑惡行徑。他以激昂的語調喊出了“我的名譽決不能和我共死,我的名譽,一定留給我的同志,做極可寶貴的遺產”。伊墨刺多驕傲地宣稱,劊子手縱然能縮短他的壽命,但無法動搖他對事業的熱愛,對真理的堅持。也無法毀滅他的名譽,殺死他的愛國精神。伊墨刺多還直接控訴了當局不公,他以犀利的詞鋒揭露了愛爾蘭當局的反動本質和兇惡面目,指出當局是用愛國志士們的鮮血去討英國統治者的歡心。
伊墨刺多的辭世演說,是鼓勵后人繼續戰斗的號角。他希望人民為愛爾蘭的民族獨立解放而奮斗,祝福祖國的將來能繁榮昌盛,流露出他對祖國愛爾蘭的無限眷戀,對愛爾蘭獨立事業必定成功的堅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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