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對床夜語》新詩鑒賞
詩論,五卷,南宋范晞文撰。晞文(生卒年不詳)字景文,號藥莊,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太學生,曾與姜夔等人交好。咸淳二年(1266)因上書彈劾權相賈似道,而為賈陷害,被編管瓊州。入元,被授江浙儒學提舉,不赴,流寓無錫而終。
此書共一百三十七條,寫成于景定三年(1262)。多為論詩之語,很少有箋釋考證及瑣聞雜說。書中主要發揮嚴羽《滄浪詩話》論詩宗旨,提倡“妙悟”,“標舉盛唐”,引嚴氏語云:“禪道惟在妙悟,詩道亦在妙悟。惟悟乃為當行,乃為本色。”“詩有別才,非關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盛唐詩人,惟在興趣,羚羊掛角,無跡可尋。”因此,書中大量摘評漢魏至盛唐名篇佳句,沿波討源,比較鑒別,提示古代詩歌表現手法,修辭措意的藝術技巧,以為學詩者之助。如以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為例言:“時身歷其苦,詞宣乎心,怨而怒,哀而思,千載如新,使經圣筆,亦必不忍刪之也。劉商雖極力擬之,終不似,蓋不當擬也。”突出了作者經驗體會在創作中的決定作用。
關于情景關系,以杜詩名句為例說:“景無情不發,情無景不生。”指出二者相生,又以情為主體的關系。注重“直述”的寫法,以曹植《公宴》詩為例,主張“直寫其事”,“讀之想見其景”。唐人行旅之作“殆如直述”,都具有感人力量。
作者還主張可以“化俗為雅、靈丹點鐵”,提倡楊萬里所說的“活法”,反對過多用典,不得已而用典時,則應“使事如自己出”。在煉句煉字上作者也有精到之見。
對于南宋后期詩壇,范氏明確反對當時流行的“四靈體”和“晚唐體”。指出“四靈”提倡學唐,實際上他們立志不高,僅及“姚(合)賈(島)”,于是“尖纖淺易,相煽成風,萬喙一聲,牢不可破”,使得詩道“日就衰壞,不復振起”。而提倡晚唐體(主要指江湖派詩人)的人,走的也是“四靈”的路子,不僅詩境狹隘,寫詩只重警句,缺少完篇,而且“求其聲諧韶濩,氣泐金石”的詩章,則不可得。范晞文在對“四靈”和“晚唐體”提出批評的同時,也大力表彰了杜詩。
此書有中華書局1983年排印《歷代詩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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