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孝惠六年[1],樊噲卒[2],謚為武侯[3]。》鑒賞
子伉代侯。而伉母呂須亦為臨光侯,高后時用事專權,大臣盡畏之。伉代侯九歲,高后崩,大臣誅諸呂、呂須婘屬,因誅伉。舞陽侯中絕數月。孝文帝既立[4],乃復封噲他庶子市人為舞陽侯[5],復故爵邑。市人立二十九歲卒,謚為荒侯。子他廣代侯。六歲,侯家舍人得罪他廣,怨之,乃上書曰:“荒侯市人病不能為人[6],令其夫人與其弟亂而生他廣,他廣實非荒侯子,不當代后。”詔下吏[7]。孝景中六年[8],他廣奪侯為庶人,國除[9]。
【段意】 寫樊噲死后,其妻、子的命運和后代襲爵、失爵的情況。共寫了四層意思。一、樊噲死后被謚和妻、子受封的情況。二、高后死,其妻、子被誅殺。三、文帝立,再封噲姬妾生的兒子市人為侯。四、市人死后其子他廣代侯,后因他廣被人告發不是市人的兒子而失去侯位和封國,成為庶人。
注釋
[1]孝惠:劉邦的太子劉盈。公元前194—前188年在位。[2]卒:死。[3]謚(shi):君主時代帝王、貴族、大臣等死后,依其生前事跡所給予的稱號。[4]孝文帝:劉恒,劉邦的第四個兒子。[5]庶子:古時指姬妾所生的兒子。[6]不能為人:指沒有生殖后代的能力,即患有不育癥。[7]詔下吏:詔令官吏處理。[8]孝景:景帝劉啟,是文帝的太子。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9]國除:廢除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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