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齊懿王立二十二年卒,子次景立,是為厲王。》鑒賞
齊厲王,其母曰紀(jì)太后。太后取其弟紀(jì)氏女為厲王后。王不愛紀(jì)氏女。太后欲其家重寵[1],令其長(zhǎng)女紀(jì)翁主入王宮[2],正其后宮[3],毋令得近王,欲令愛紀(jì)氏女。王因與其姊翁主奸。
齊有宦者徐甲,人事漢皇太后[4]。皇太后有愛女曰修成君[5],修成君非劉氏,太后憐之[6]。修成君有女名娥,太后欲嫁之于諸侯,宦者甲乃請(qǐng)使齊[7],必令王上書請(qǐng)娥。皇太后喜,使甲之齊。是時(shí)齊人主父偃知甲之使齊以取后事[8],亦因謂甲:“即事成,幸言偃女愿得充王后宮。”甲既至齊,風(fēng)以此事[9]。紀(jì)太后大怒,曰:“王有后,后宮具備。且甲,齊貧人,急乃為宦者[10],入事漢,無補(bǔ)益,乃欲亂吾王家!且主父偃何為者?乃欲以女充后宮!”徐甲大窮[11],還報(bào)皇太后曰:“王已愿尚娥[12],然有一害,恐如燕王[13]!”燕王者,與其子昆弟奸[14],新坐以死[15],亡國(guó),故以燕感太后[16]。太后曰:“無復(fù)言嫁女齊事。”事浸潯不得聞?dòng)谔熳?sup>[17]。主父偃由此亦與齊有郤[18]。
主父偃方幸于天子,用事,因言:“齊臨菑十萬戶,市租千金[19],人眾殷富[20],巨于長(zhǎng)安[21],此非天子親弟愛子不得王此。今齊王于親屬益疏。”乃從容言[22]:“呂太后時(shí)齊欲反,吳楚時(shí)孝王幾為亂。今聞齊王與其姊亂。”于是天子乃拜主父偃為齊相,且正其事。主父偃既至齊,乃急治王后宮宦者為王通于姊翁主所者[23],令其辭證皆引王[24]。王年少,懼大罪為吏所執(zhí)誅,乃飲藥自殺。絕無后。
是時(shí)趙王懼主父偃一出廢齊[25],恐其漸疏骨肉,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26]。天子亦既囚偃。公孫弘言:“齊王以憂死,毋后[27],國(guó)入漢,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28]。”遂誅偃。
齊厲王立五年死,毋后,國(guó)入于漢。
【段意】 寫齊厲王與其姊通奸,主父偃查治其罪,厲王懼而自殺,失國(guó)絕祀。
注釋
[1]重寵:世代貴寵。[2]紀(jì)翁主:諸侯王之女稱翁主,又以母姓稱之,故曰紀(jì)翁主。天子不自主婚,故其女叫做公主。諸侯自主婚,故其女叫做翁主。翁:即父。[3]正:治理,管束。[4]皇太后:指武帝母王太后。[5]修成君:王太后前嫁金氏所生之女。[6]憐:寵愛。[7]請(qǐng)使齊:請(qǐng)求出使齊國(guó)。[8]取:通“娶”。[9]風(fēng):通“諷”,誘導(dǎo),勸說。[10]急:指窮急。[11]大窮:非常難堪、窘迫。[12]尚:仰攀婚姻,娶公主為妻。[13]恐如燕王:恐怕會(huì)和燕王一樣。燕王指劉澤孫劉定國(guó)。[14]與其子昆弟奸:指燕王劉定國(guó)與其女兒及父姬、弟妻三人通奸。[15]新坐以死:不久前因犯罪而死。[16]感:反激。[17]浸潯(qin xun):逐漸。“不得”二字疑衍。[18]郤(xi):通“隙”。引申為隔閡。[19]市租千金:城市商業(yè)稅日得千金。[20]殷富:富足。[21]巨于長(zhǎng)安:超過長(zhǎng)安。巨:大。[22]從容:同“慫恿”。[23]乃急治句:便加緊提審齊王后宮宦者幫助齊王到其姊住所通奸的人。[24]令其句:讓他們的供辭證明都曾為齊王引路。[25]趙王:指趙王劉彭祖。[26]輕重:指用心不公,隨意斷案。短:短處。[27]毋:通“無”。[28]塞:滿足。望: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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