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管晏列傳第二·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1]。》鑒賞
事齊靈公、莊公、景公[2],以節儉力行重于齊[3]。既相齊,食不重肉[4],妾不衣帛[5]。其在朝,君語及之[6],即危言[7];語不及之,即危行[8]。國有道,即順命[9];無道,即衡命[10]。以此三世顯名于諸侯[11]。
【段意】 先總寫宴子歷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三世,以節儉力行重于齊。后分寫節儉與力行的具體表現:身為相國,食不重肉,妾不衣帛,此為節儉;言行正直,國有道則順命行事,國無道則權衡度量著去行事,此為力行。因此晏子能在歷仕三世中顯名于諸侯。
注釋
[1]萊:古國名,今山東黃縣東南有萊子城,即古萊國。[2]齊靈公:姜環,前581—前554年在位。莊公:齊莊公姜光,前553—前548年在位。景公:齊景公姜杵臼,前547—前490年在位。[3]重于齊:為齊國人所推重。[4]重(chong)肉:兩樣以上肉食。[5]帛:絲織物。[6]君語及之:國君有話問及于他。[7]危言:直言。[8]危行:正直地行事。[9]順命:順命行事。[10]衡命:權衡度量著去行事。[11]三世:指晏子歷仕靈公、莊公、景公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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