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高帝從破布軍還,病創(chuàng)[1],徐行至長安。》鑒賞
燕王盧綰反,上使樊噲以相國將兵攻之。既行,人有短惡噲者[2]。高帝怒曰:“噲見吾病,乃冀我死也[3]。”用陳平謀而召絳侯周勃受詔床下,曰:“陳平亟馳傳載勃代噲將[4],平至軍中即斬噲頭!”二人既受詔,馳傳未至軍,行計(jì)之曰[5]:“樊噲,帝之故人也,功多,且又乃呂后弟呂媭之夫[6],有親且貴,帝以忿怒故,欲斬之,則恐后悔。寧囚而致上,上自誅之。”未至軍,為壇,以節(jié)召樊噲[7]。噲受詔,即反接載檻車[8],傳詣長安[9],而令絳侯勃代將,將兵定燕反縣[10]。
平行聞高帝崩,平恐呂太后及呂媭讒怒,乃馳傳先去[11]。逢使者詔平與灌嬰屯于滎陽。平受詔,立復(fù)馳至宮,哭甚哀,因奏事喪前。呂太后哀之,曰:“君勞,出休矣。”平畏讒之就[12],因固請得宿衛(wèi)中[13]。太后乃以為郎中令[14],曰:“傅教孝惠[15]。”是后呂媭讒乃不得行。樊噲至,則赦,復(fù)爵邑。
孝惠帝六年[16],相國曹參卒,以安國侯王陵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
王陵者,故沛人,始為縣豪[17]。高祖微時,兄事陵。陵少文,任氣,好直言。及高祖起沛,入至咸陽,陵亦自聚黨數(shù)千人,居南陽,不肯從沛公。及漢王之還攻項(xiàng)籍,陵乃以兵屬漢。項(xiàng)羽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鄉(xiāng)坐陵母[18],欲以招陵。陵母既私送使者,泣曰:“為老妾語陵,謹(jǐn)事漢王。漢王,長者也,無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死。項(xiàng)王怒,烹陵母。陵卒從漢王定天下。以善雍齒[19],雍齒,高帝之仇,而陵本無意從高帝,以故晚封,為安國侯。
安國侯既為右丞相,二歲,孝惠帝崩。高后欲立諸呂為王,問王陵,王陵曰:“不可。”問陳平,陳平曰:“可。”呂太后怒,乃詳遷陵為帝太傅[20],實(shí)不用陵。陵怒,謝疾免,杜門竟不朝請[21],七年而卒。
陵之免丞相,呂太后乃徙平為右丞相,以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22],常給事于中[23]。
食其亦沛人。漢王之?dāng)∨沓俏鳎√匣省魏鬄橘|(zhì),食其以舍人侍呂后[24]。其后從破項(xiàng)籍為侯,幸于呂太后。及為相,居中,百官皆因決事。
呂媭常以前陳平為高帝謀執(zhí)樊噲,數(shù)讒曰:“陳平為相非治事,日飲醇酒,戲婦女。”陳平聞,日益甚。呂太后聞之,私獨(dú)喜。面質(zhì)呂媭于陳平曰[25]:“鄙語曰‘兒婦人口不可用’,顧君與我何如耳[26]。無畏呂媭之讒也。”
呂太后立諸呂為王,陳平偽聽之[27]。及呂太后崩,平與太尉勃合謀,卒誅諸呂,立孝文皇帝,陳平本謀也[28]。審食其免相。
【段意】 寫陳平在呂太后執(zhí)政期間,曲伸變化,明哲保身,最后與大臣合謀誅滅諸呂的
經(jīng)過。并附有王陵的事跡。
注釋
[1]病創(chuàng):因受傷而生病。[2]短惡:詆毀。[3]冀:希望。[4]馳傳:即馳驛。傳:驛車。[5]行計(jì)之:在路上商量。[6]弟:古時稱妹妹為女弟。呂媭:呂后妹,嫁樊噲。[7]節(jié):符節(jié),使者所持的信驗(yàn)。[8]檻車:囚車。[9]傳詣長安:用驛站的車馬把樊噲押送到長安。[10]反縣:反叛之縣。[11]先去:先趕到京城,目的是向呂后表明心跡。[12]就:成功。[13]宿衛(wèi)中:住守宮廷。目的是身近呂后,有事可早為之謀。[14]郎中令:九卿之一,掌管宮庭門戶諸事。[15]傅教:輔導(dǎo)教育。[16]孝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17]縣豪:縣中有勢力的人家。[18]東鄉(xiāng)坐:古代坐席以東鄉(xiāng)為尊。鄉(xiāng):同“向”。[19]以善雍齒:因?yàn)榕c雍齒友好。[20]詳遷:明升暗貶,奪了王陵的相權(quán)。詳:同“佯”,假裝。太傅:與太師、太保合稱三公,系榮譽(yù)職務(wù)。 [21]杜門:閉門不出。朝請:漢制,諸侯見天子,春曰朝,秋曰請。 [22]不治:不設(shè)府辦事,只在宮中供職。 [23]給事:服務(wù),聽從使喚。 [24]舍人:家人,仆人。[25]面質(zhì):當(dāng)面。[26]顧君與我何如耳:只看你對我怎么樣。[27]偽聽:假意順從。[28]陳平本謀也:陳平與周勃等誅諸呂事,詳見《呂后本紀(jì)》、《絳侯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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