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秦楚之際月表第四》鑒賞
【提示】 《秦楚之際月表》月經(jīng)國緯,勾勒秦漢之際政治形勢劇變的特點:即陳涉發(fā)難,項羽滅秦,劉幫稱帝,這一系列變化發(fā)生在一個短促的時間里,也就是“五年之間,號令三嬗”,故司馬遷創(chuàng)“月表”來詳述這一時期的事勢劇變,稱為“月表”。《索隱》引張晏曰:“時天下未定,參錯變易,不可以年記,故列其月。”司馬貞按曰:“秦楚之際,擾攘僭篡,運數(shù)又促,故以月紀事名表也。”如陳涉稱王六月而死,武臣王趙四月而亡,魏咎、田儋十月而終,皆不及一年。項梁起兵十三月而敗亡,項羽繼業(yè),另起紀月。由此看來,創(chuàng)“月表”紀事,形勢使然。
《秦楚之際月表》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秦表,表陳涉發(fā)難,六國紛起,以接《六國年表》,六國加秦、項、漢三欄,共九欄。秦為第一欄,因秦未亡,時為天下主也。第二部分為楚表,表項羽分封十八王及楚、漢相爭,十八王加義帝、項羽兩欄,共二十欄。義帝升入第一欄,示為天下共主。義帝死,第一欄留空,因項羽只稱號霸王,未稱帝。但主天下者,實項羽,故于項王表中云:“西楚主伯,項籍始,為天下主命立十八王。”漢王五年劉邦稱帝,但不升為第一欄,仍載漢王表中,故總表名“秦楚之際月表”,也就名實相符。司馬遷不用“秦漢之際”而用“秦楚之際”命名,乃是突出陳、項滅秦功績。秦表起陳涉,訖項羽入關(guān),凡三年,只紀月,不紀年。楚表起項羽分封十八王,訖劉邦稱帝,凡五年,紀年又紀月。陳涉、項羽、劉邦更相主命,是為“天下三嬗”。表序云:“五年之間,號令三嬗。”《太史公自序》云:“八年之間,天下三嬗,事繁變眾,故詳著秦楚之際月表第四”。一曰“五年”,又曰“八年”,互見示例。“五年”是突出楚、漢相爭,從秦亡到劉邦稱帝恰是五年;若溯及陳涉發(fā)難,則是“八年”。在楚表中,項羽及十七王紀年皆不書“元年”及“正月”;劉邦入關(guān)即書“漢元年”以承秦之滅,又書“正月”,且早諸侯王一月,接秦王子嬰之死,這是寓意漢承正統(tǒng),故序云:“此乃傳之所謂大圣乎?”《史記》十表,紀實正名,義例嚴密,首推此表。
表序追溯三代以來天下一統(tǒng)的艱難歷程,分析劉邦得天下的原因是由于秦政暴虐,替興起于民間的天子開辟了道路。序中司馬遷強調(diào)了民心向背和客觀形勢對歷史進程的決定性作用,具有獨到的見解。
太史公讀秦、楚之際[1],曰:初作難,發(fā)于陳涉;虐戾滅秦[2],自項氏;撥亂誅暴[3],平定海內(nèi),卒踐帝祚[4],成于漢家[5]。五年之間,號令三嬗[6],自生民以來[7],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8]。
【段意】 以上第一段,寫秦漢之際天下三嬗,表象是“易”,實質(zhì)是歷史事勢變化之“劇”,反映斗爭之“酷”。
【注釋】 [1]秦、楚之際:秦漢變革之間。題名及時間斷限詳“提示”。 [2]虐戾滅秦:指項羽用殘暴手段滅掉秦國。項羽曾坑殺秦降卒二十余萬,又火燒咸陽。 [3]撥亂誅暴:平定亂世,誅滅暴虐。暴,指項羽。 [4]踐:登。帝祚:帝位。 [5]成于漢家:建立漢朝。[6]嬗:更換。三嬗,指陳勝稱楚王,項羽稱西楚霸王,劉邦稱帝,三次更換了天命。 [7]生民:人類。 [8]受命:得天命。
昔虞、夏之興,積善累功數(shù)十年,德洽百姓,攝行政事,考之于天,然后在位[1]。湯、武之王,乃由契、后稷修仁行義十馀世[2]。不期而會孟津八百諸侯[3],猶以為未可,其后乃放弒[4]。秦起襄公,章于文、穆,獻、孝之后,[5]稍以蠶食六國[6],百有馀載[7],至始皇乃能并冠帶之倫[8]。以德若彼,用力如此[9],蓋一統(tǒng)若斯之難也。
【段意】 以上為第二段,寫虞、夏、商、周積德而有天下,秦朝用力而成帝業(yè),或積善累功“數(shù)十年”,或修仁行義“十馀世”,或蠶食兼并“百有馀載”,說明一統(tǒng)天下十分不容易。
【注釋】 [1]昔虞、夏之興五句:昔,從前,往古。洽,潤露,恩澤施及的意思。攝,代理,試職。《五帝本紀》載,舜試職二十一年,然后受堯禪位;禹試職二十年,然后受舜禪位。舜、禹在試職期間盡心辦事,得到人民的擁護,表明獲得了天命,才得到了禪位。 [2]湯武二句:商的祖先契佐禹治水,功業(yè)著于百姓,傳十三世至湯滅了夏朝而有天下。周的祖先后稷為帝堯農(nóng)師,天下得其利,傳十五世到了周武王,才滅殷紂而有天下。 [3]孟津:黃河古渡口,在今河南孟縣南,武王會盟諸侯處。 [4]放弒:放,流放,指湯放桀于鳴條。弒,指武王伐殷殺紂王。 [5]章于文、穆,獻、孝之后:這兩句,文、穆屬上讀,孝、獻屬下讀,中間用逗號或分號,指秦國歷史發(fā)展的兩個時期。秦文公、秦穆公時期,秦國強大起來;秦獻公、孝公及其之后,秦國已稱雄諸侯。章,同“彰”,顯著,指秦強大起來,名字響亮。 [6]稍:逐漸。 [7]百有馀載: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招賢變法,即商鞅變法,秦國富強,開始了統(tǒng)一戰(zhàn)爭,歷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莊襄王六世,三分天下秦有其二,始皇即位,奮六世之馀業(yè),于公元前221年統(tǒng)一六國。前361至前221年,共歷130年。百有馀載,指的就是這一階段的秦國發(fā)展史。 [8]并冠帶之倫:指統(tǒng)一東方六國。冠,帽子;帶,腰帶。冠帶之倫指中原華夏民族與披發(fā)左袒的四方夷狄民族相對稱。秦偏于西方,被視為夷狄之國。 [9]彼:指虞、夏、商、周。此:指秦。
秦既稱帝,患兵革不休[1],以有諸侯也,于是無尺土之封[2],墮壞名城[3],銷鋒鏑[4],鋤豪桀[5],維萬世之安[6]。然王跡之興,起于閭巷[7],合從討伐,軼于三代[8],鄉(xiāng)秦之禁,適足以資賢者為驅(qū)除難耳[9]。故憤發(fā)其所為天下雄,安在無土不王[10]。此乃傳之所謂大圣乎?豈非天哉,豈非天哉!非大圣孰能當此受命而帝者乎?
【段意】 以上第三段,寫劉邦無尺土之封而得天下,是因為秦朝“驅(qū)除”于前,項氏“虐戾”于后,這種形勢之變,使得劉邦“憤發(fā)”獲得了天命。
【注釋】 [1]兵革:兵器、甲胄,代指戰(zhàn)爭。 [2]無尺土之封:指秦行郡縣制,廢除了分封制。 [3]墮:通“隳”(hui),毀壞。 [4]銷鋒鏑:銷毀兵器。銷,熔化。鋒,刀口,指弋、矛等兵器。鏑(di),箭頭。[5]鋤豪桀:指秦遷徙東方六國貴族及地方豪強于關(guān)中,以及流放于巴、蜀的政治措施。鋤,鏟除。 [6]維:希望。 [7]起于閭巷:指陳勝、項羽及劉邦起自民間。閭巷,閭闔街巷,指代民間。 [8]軼于三代:指秦末農(nóng)民起義推翻暴秦,天下三嬗,其威力之大,收功之速超過了三代。軼(yi),本義為后車超過前車,這里作超越用。 [9]鄉(xiāng)秦之禁以資賢者:原來秦朝的苛法禁忌成了賢者的憑藉。向,原來,從前。賢者,指劉邦。鄉(xiāng),通“向”。 [10]無土不王:古代諺語,沒有封地,便不能稱王。劉邦以布衣稱帝,打破了“無土不王”的舊格局,這就是時代的大變局。
注釋
①二世元年:《集解》引徐廣曰:“壬辰”。《正義》:‘七月,陳涉起陳。八月武臣起趙。九月,項梁起吳,田儋起齊,沛公初起,韓廣起燕。十二月,魏咎起魏,陳王立之。二年六月,韓成起韓。項梁立之也。’”②陳涉入秦:《索隱》:“二月,葛嬰立襄強,涉之二月也。至戲。葛嬰殺強。五月,周文死。六月,陳涉死。然涉起凡六月,當二世元年十二月也。” ③武臣自立為趙王:《索隱》:“凡四月,為李良所殺,當二世元年八月也。” ④項梁號武信君:《索隱》:“二世元年九月立,至二年九月,章邯殺梁于定陶。” ⑤齊王田儋,從弟榮,榮弟橫:《索隱》:“二世二年六月,章邯殺儋。儋立十月死。齊立田假。二世二年八月,田榮立儋子市為王。項羽又立市為膠東王,封田都為臨淄王,安為濟北王。田榮殺田市、田安,自立為王。項羽擊榮,平原人殺之。田橫立榮子廣為王也。”⑥沛公初起:《索隱》:“凡十四月,懷王封沛公為武安侯,將碭郡兵。” ⑦韓廣自立為燕王:《索隱》:“二世三年十月,使臧荼救趙,封荼為燕王,徙廣封遼東王,后臧荼殺韓廣。” ⑧八魏王咎:《索隱》:“四月,咎自陳歸,立。二年六月,咎自殺。九月,弟豹自立,都平陽。后豹歸漢,尋叛,韓信虜豹。”⑨端月:《索隱》:“二世二年正月也。秦諱正,故云端月。”⑩六月:《索隱》:“二世二年六月也。”(11)楚懷王:《索隱》:“故懷王之孫名心也。項梁之起,諸侯尊為義帝,項羽徙而殺之。”(12)韓王成:《索隱》:“韓王成立,項羽更王之,不使就封,數(shù)月殺之,立鄭昌為韓王,降漢。漢封韓信為王。”(13)《索隱》:“高祖至霸上,稱元年。徐廣云歲在乙未。”(14)分楚為四:《索隱》:“西楚、衡山、臨江、九江也。”(15)分齊為三:《索隱》:“臨淄、濟北、膠東。” (16)分關(guān)中為四國:《索隱》:“漢、雍、塞、翟。” (17)分燕為二國:《索隱》:“燕、遼東也。”(18)義帝元年:《索隱》:“項羽徙之于郴,至十月,項籍使九江王布殺義帝,漢王為舉哀也。”(19)漢正月:《索隱》:“高祖及十二諸侯受封之月。《漢書·異姓王表》云一月,故應劭云:‘諸侯王始受封之月。十三王同時稱一月,以非元正,故云一月。高祖十月至霸上改元,至此月漢四月。’”(20)張耳:《索隱》:“故趙相。”按:張耳先為陳涉將,后為趙相。(21)趙歇:《索隱》:“趙歇前為趙王已二十六月,今徒王代之二月,故云二十七月。其膠東王市之前為齊王十九月,韓廣、魏豹、韓成五人并先為王已經(jīng)多月,故因舊月而數(shù)也。”(22)漢二月:《索隱》引應劭云:“諸王始都國之月,十三王同時稱二月。”(23)韓成:《索隱》:“故韓王”。(24)魏豹都平陽:《索隱》:“豹從漢又叛,韓信虜之。漢四年,周苛殺豹也。”(25)韓成都陽翟:《索隱》:姚氏云:“‘韓成是項梁所立,不與十七國封。此云十八王,并項羽所命,不細區(qū)別。’又《高紀》云項羽與成至至彭城。廢為侯,又殺之。是不令就國,當以陽翟為都而不之國。”(26)臨江王驩:《索隱》:“共敖之子,漢虜之,亦在四年十二月。”(27)王出滎陽:《集解》徐廣曰:“《項羽紀》曰:王出成皋。”(28)誅籍:《索隱》:“漢誅項籍在四年十二月。”(29)漢正月:《索隱》:“漢王更號皇帝,即位于定陶。”(30)吳芮為長沙王:《索隱》:“吳芮始,改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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