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夏,許男新臣卒。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
傳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 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
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
屈完及諸侯盟。
〔注釋〕 四年:魯僖公四年,即周惠王二十一年,即公元前656年。 公:魯僖公,又作魯釐公,即姬申,魯國國君,前660—前627年在位。齊侯:齊桓公,即姜小白,齊國國君,前685—前643年在位。他任用管仲,對內改革政治,富國強兵,建立霸業,為春秋五霸之首。宋公:宋桓公,即子御說,宋國國君,前682—前651年在位。陳侯:陳宣公,即媧杵臼,陳國國君,前693—前648年在位。衛侯:衛文公,即姬燬,衛國國君,前660—前635年在位。文公之立,當衛在齊桓公幫助下復國之初,司馬遷說他“輕賦平罪,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牧衛民”。鄭伯:鄭文公,即姬踕,鄭國國君,前673—前628年在位。許男:即姜新臣,許國國君。曹伯:曹昭公,曹國國君,姓姬,前667—前653年在位。蔡:古國名。前十一世紀,周武王封其弟叔度,建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春秋時,為楚所迫,多次遷移,后止于州來(今安徽鳳臺),稱下蔡。前447年,亡于楚。 陘(xíng):山名,在楚國北境。 師:齊桓公率領的八國征楚聯軍。 召陵:今河南偃城東三十五里。 使:派遣使者。 風馬牛不相及:比喻齊楚疆域不相連。 虞:料想。涉:徒步通過水域。 管仲:名夷吾,以字行。春秋齊國潁上(今屬安徽)人。輔助桓公,改革齊政,尊王攘夷,開啟大國爭霸的政治局面。 召(shào)康公:召公,即姬奭,西周大臣,助周武王滅商。武王死,輔成王,官太保,與周公分疆而治,負責西部。封于燕,由其長子赴國治理。成王死,又輔助康王。大公:即太公,太公望,又名姜尚、姜子牙。西周大臣,輔助武王滅商,受封于齊,為齊國始祖。 五侯九伯:泛指天下諸侯。 履:鞋,引申為踐履之地,指得以征伐的范圍。 穆陵:今湖北麻城北一百里,與河南之光山、新二縣接界之穆陵關(一作木陵關)。 無棣(dì):今河北盧龍一帶。 包茅:古人拔取帶有毛刺的菁茅,使之成束。 共:同“供”。 縮酒:用所束的菁茅濾酒去滓。 徵:問罪。 昭王:即姬瑕,西周天子,前995—977年在位,多次率軍征楚。南征而不復:征楚回師,渡漢水時,遭襲擊落水而死。 乘:乘馬車。 不穀(gǔ):諸侯自謙用語。是為:要做的事。 好:友好。繼:繼承。 徼(jiǎo)福:求福。社稷:土地神廟和谷神廟,古代立國必建社稷,乃用以指代國家。 綏:安撫。 方城:楚國所筑長城。其地域長度,各家所說不同。
〔鑒賞〕 《左傳》此文記載齊桓公、管仲以尊王名義,率八國之師南下征楚,楚王兩度派遣使臣,與之談判,雙方在昭陵訂盟。
這段歷史所表明的是,管仲為齊桓公圖霸業所確立的指導思想:“尊王攘夷。”僖公四年及此前的政治形勢,據《春秋·公羊傳》所論,是“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北面的狄人伐邢破衛,在今河北、河南威脅著華夏族的各國,南面楚人的勢力已逐漸向黃河流域拓展。華夏族面臨存亡危機,管仲主張在“尊王”的旗幟下,“諸夏親昵”、“同惡相恤”(《左傳·閔公元年》),共同“攘夷”,抵御楚和戎狄的侵犯。在齊國救衛之后,北方戎狄的勢力已被遏止,放到日程上的大事便是阻止楚國北上。齊桓公和管仲,聯合了魯、宋、陳、衛、鄭、許、曹七國,先平定了投靠楚國的蔡國,接著率八國之師進入楚境。
在軍隊交戰的同時,雙方又開展外交活動。管仲在談判中樹起“尊王”大旗,以此為外交攻勢的思想主題。他譴責楚國說:“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原來,楚國被視為蠻夷,卻在早周時期就與周有一定關系,參與周武王領導下的堯商戰爭。周初封建楚首領鬻熊從成王那里受封,確定爵名、姓氏、都邑。以周王為天子,尊敬周王,曾是楚國統治者的意識。隨著周室衰微,諸侯尊重王室的思想漸為淡漠。東周立國不久,鄭武公就輕視平王。其子鄭莊公更是以武力與桓王對抗,他的部下在戰斗中用箭射中桓王肩膀,也不了了之。周統治者所鼓吹的“受天有大命”的神話破產。作為蠻夷的楚國,較之華夏諸國,其叛逆思想形成得更早。還在夷王時,楚子羋熊渠說:“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史記·楚世家》)自立為王,并立其三子為王。后雖去王號,但對周王并無敬重之心,只為避免戰爭。既然楚沒有公開否認、改變與周王之間的從屬關系,也就得尊王,履行所承擔的義務。其中之一,便是每年要貢獻包茅,供周室縮酒,用以祭祀。當管仲以此責問時,楚國代表只得承認錯誤,表示會繼續履行這一義務。至于昭王沉沒漢水,則表白并非自己的過錯,要管仲去實地調查,以確定罪責。以尊王名義發動的征楚戰爭,在楚國表示承認錯誤繼續尊王之后,也就沒有理由再進行了。況且,以齊為首的華夏諸國聯軍也沒有必勝的把握。于是,雙方作揖言好,在召陵盟誓。
管仲主張“尊王”,是由于他力圖穩定社會秩序和維護齊國的利益。管仲主張誅殺不孝之人,不變易嫡長子的地位,不以妾為妻,幫助已經滅亡的國家重新建立,都是出于保持社會秩序和安寧的需要。在他看來,要維護秩序,就得強化君臣地位不變的意識,為此君要有君的樣子、臣要有臣的樣子。他認為:“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國語·齊語》)
與西周時期的思想不同,管仲、桓公的尊王是為著“挾天子以令諸侯”,使諸侯尊重自己的霸主權利、地位。在封建社會初期,王權是一種進步的因素,這乃是顯而易見的。在紛爭混戰的社會中它是秩序的代表。與諸侯國各自為政所造成的分裂與相互間的無休止戰爭相比,以周天子為天下之共主以維護和平和安寧,是一種進步的政治思想。何況,當時的華夏諸國面臨著戎狄蠻夷的威脅。強國高舉王權的旗幟,就能協調各諸侯國之間的關系,使他們團結在自己的周圍,一致對付外部的威脅。
在評價管仲的歷史功勛時,孔子曾經說過:“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論語·憲問》)他認為如果沒有管仲,后人恐怕都要成為夷狄的臣民了,也要披著頭發,衣襟向左開了。孔子對管仲這一評價是十分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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