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jìn),亂則退。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xiāng)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當(dāng)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fēng)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jìn),亂亦進(jìn),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后知,使先覺覺后覺。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nèi)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進(jìn)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與鄉(xiāng)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于我側(cè),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fēng)者,鄙夫?qū)挘》蚨亍?鬃又R,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孟子曰:“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圣之事也。智,譬則巧也;圣,譬則力也。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第 三 章
萬章問曰:“敢問友。”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孟獻(xiàn)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獻(xiàn)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xiàn)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獻(xiàn)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費惠公曰:‘吾于子思則師之矣,吾于顏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非惟小國之君為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晉平公之于亥唐也,入云則入,坐云則坐,食云則食。雖蔬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于此而已矣。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之尊賢也。舜尚見帝,帝館甥于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第 四 章
萬章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后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萬章曰:“今有御人于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于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于民也,猶御也。茍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于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yǎng)之仕。于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于衛(wèi)靈公,際可之仕也。于衛(wèi)孝公,公養(yǎng)之仕也。”
〔注釋〕 伯夷:商代孤竹君之長子,他反對武王伐紂。周立后,他義不食周粟,與其弟叔齊餓死于首陽山。 橫(hènɡ)政:不講道理的政治。 頑:有“貪”的意思。 伊尹:名摯,商朝初年人,曾輔佐商湯王討伐夏桀。 柳下惠:春秋時魯國大夫展禽,因家有大柳,因號柳下惠。一說“柳下”是其食邑,“惠”是他的謚。 進(jìn)不隱賢:受到任用時不隱藏自己的才能。 遺佚(yì):得不到任用。 阨:同“厄”,困。憫:憂愁。 由由然:愉快的樣子。 袒裼(tǎn xī):露臂。裸裎(chénɡ):露身。 浼(měi):污染。 淅:淘米。接淅而行:淘好了米,等不及做飯就匆忙離開。 速:時間短。 任者:勇于承擔(dān)重任的人。 時者:順應(yīng)時代變化的人,按照具體情況做事的人。 金:指镈(bō)鐘等樂器。玉:指石磬等樂器。金聲而玉振:奏樂時先擊镈鐘開頭,后擊石磬收尾。 條理:動詞,使樂曲有層次、節(jié)奏。 由:通“猶”。 挾(xié):倚仗。長:年長。 孟獻(xiàn)子:春秋時魯國大夫仲孫蔑。 費:戰(zhàn)國時小國,在今山東費縣西南。 亥唐:晉國人。晉平公時賢人,不愿為官,隱居窮巷。 入云:是云入的倒裝句。云:說。入云則入:叫進(jìn)入才進(jìn)入。下數(shù)句仿此。 蔬食:粗糙的飲食。 尚:同“上”。帝:指堯帝,也是舜的岳父。 甥:古時稱妻子的父親叫外舅,所以,女婿也稱“甥”。貳室:副宮,即天子招待客人的宮邸。 :饗(xiǎnɡ):宴請。 用:以。 交際:指人際交往特別是禮尚往來。何心:以什么樣的心態(tài)。 卻:推卻,拒絕。兩個“卻之”連用表示一再拒絕。 曰:這里指被送禮者的心里所想。 御:這里意為攔路搶劫。御人于國門之外者:指在城外攔路搶劫的人。 饋:饋贈。 《康誥》:《尚書》篇名。 越:搶劫。 閔:同“暋”(mǐn),愚頑蠻橫。 罔(wǎnɡ):無。譈(duì):怨恨。 禮際:來往禮節(jié)。 比:同,一律。 充類至義之盡:推論到道義的極點上來說。 獵較:古時一種風(fēng)俗,打獵時互相爭奪獵物,得之以祭,時俗所尚,以為吉祥。 簿正祭器:根據(jù)簿書糾正祭祀所用物品的制度。 兆:始,引申為嘗試,試行。 淹:停留。 行可:能實行自己的主張。 際可:君臣之間交往還算可以。 公養(yǎng):只是被養(yǎng)起來而已。
〔鑒賞〕 窮則獨善其身,達(dá)則兼善天下,這是儒家在仕途進(jìn)退問題上的基本態(tài)度。至于什么時候可以做官,什么時候不可以做官,古代圣人的做法并不一樣。但基本原則還是有的,那就是不能為了做官而不擇手段,投機(jī)鉆營;不能為了做官而喪失原則,喪失尊嚴(yán);做了官就要盡到做官的責(zé)任,就要認(rèn)真努力為民眾為國家辦事。
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四位都是仁者,但他們對待做官的態(tài)度,卻各不相同。
伯夷看不得一點不良的現(xiàn)象,聽不得一點不良的言論。不是理想的君主決不為之效力,不是理想的民眾也決不去領(lǐng)導(dǎo);政治清明時出來做事,政治昏暗就退守隱居。伊尹則在政治清明時出仕,在政治黑暗時也出仕。因為他認(rèn)為自己是“先知先覺”,拯救天下是自己義不容辭的責(zé)任,所以他必須做官。柳下惠又是另一種作風(fēng):侍奉無能昏庸的君主,他也不感到羞恥;任命他做一個小官,他也竭盡所能;在位則一定遵循正道辦事,罷免也沒有一點點怨言,從不怨天尤人。孔子與以上三位又不同。他根據(jù)不同的具體情況靈活掌握,該馬上辭職的時候就馬上辭職,該繼續(xù)留任的時候就繼續(xù)留任;可以隱居的時候就隱居,可以做官的時候就做官。
孟子評論這四位圣人說:伯夷,是清高的圣人;伊尹,是負(fù)責(zé)任的圣人;柳下惠,是隨和的圣人;孔子,是適時務(wù)的圣人。而孔子可以說是個集大成者。什么叫做集大成呢?孟子用演奏音樂來作比喻,就是“金聲而玉振”。所謂“金聲”是在鐘聲的引導(dǎo)下開始演奏音樂,而“玉振”則是旋律以玉磬之音收尾。因此,“金聲而玉振”是指一首樂曲的全部演奏過程,各種音樂的表達(dá)手段最恰當(dāng)?shù)氖褂煤团浜希罱K完美地表達(dá)樂曲的主題。可見孟子在這里所說的“集大成”是贊頌孔子不拘守特定的道德觀念和生活方式,而是根據(jù)具體情況靈活地決定應(yīng)當(dāng)要做的事情,在不同的情境中表現(xiàn)了各種美德。所以孟子說:“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在這里,孟子說伯夷是“圣之清者”,伊尹是“圣之任者”,柳下惠是“圣之和者”,對他們是加以肯定的。然而在《公孫丑上》第九章中他曾指出:“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與不恭,君子不由也。”對他們的做法是加以否定的。這兩處所說看似矛盾,實際上是從不同的角度評述同一人格、同一生活方式,表達(dá)孟子同一觀念。在他看來,伯夷、伊尹、柳下惠的做法都有其優(yōu)點,也有其局限性,不能作為惟一效法的榜樣,應(yīng)當(dāng)在實際生活中靈活地采用。
在對這些人物的評論中,我們可以看到孟子是在努力說明一個理想人格應(yīng)當(dāng)如何處理堅持原則與適應(yīng)環(huán)境的關(guān)系,他在污濁的環(huán)境、黑暗的政治中怎樣既要堅持原則、保持高尚的情操,又能在這種環(huán)境中生存下來,以便完善外部世界,履行自己的人生使命。伯夷是堅持原則、高風(fēng)亮節(jié)的典型,而伊尹、柳下惠則是適應(yīng)環(huán)境、完善外部世界的模范,所以孟子在這里贊揚了他們。但是從孟子對他們的描繪和批評可以看出,這兩方面常常是不能兼顧的,對待它們,人們往往有所偏頗,甚至走極端。在第四章中孟子的弟子萬章的提問就反映了一種偏激的傾向。萬章提出,統(tǒng)治者的財物取自不義,對于他們的饋贈,是否應(yīng)當(dāng)像對待攔路搶劫的強(qiáng)盜的禮物一樣,加以拒絕?在孟子看來這種做法太過分。把本來不是自己的東西拿來歸自己所有,將這種行為說成是搶劫,是以一種抽象的最高標(biāo)準(zhǔn)來要求,是一種說到底的批判手法。這就是說君主的掠奪與強(qiáng)盜的搶劫還是有區(qū)別的,因為君主代表國家,以政府名義搜刮的財物部分是用于國家開支;而且國家政權(quán)的存在是必要的,人們不可能把天下所有不義的君主統(tǒng)統(tǒng)廢除、殺掉。所以他主張對于君主按照禮贈送的財物還是應(yīng)當(dāng)接受。他以孔子為例,說明可以接受的幾種情況。孔子接受統(tǒng)治者的俸祿為官,一是因為可以試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如對魯國的季桓子;二是因為以禮相待,如衛(wèi)靈公;三是因為供養(yǎng)賢人,如衛(wèi)孝公。
按照孟子的看法,從完善世界這兩方面看,堅持原則與適應(yīng)環(huán)境同樣重要,都要竭盡全力做到,不能顧此失彼。這實際上就是實行儒家的中庸之道,把這兩方面完美地結(jié)合起來,最巧妙地加以平衡。在他們看來,那種最理想的人格、最崇高的精神境界就是在這過程中出現(xià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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