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演東坡語(二首選一)·汪琬
自入秋來景物新,拖筇放腳任天真。
江山風月無常主,但是閑人即主人。
宋代蘇軾(別號東坡居士)在《前赤壁賦》中說:“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茍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詩題中所謂“演東坡語”,即發揮上面這段話的意思。詩中的“筇”(qióng窮),指竹制手杖;“天真”,是說不受拘束的真性情,與杜甫《寄李白》詩中的“劇談憐野逸,嗜酒見天真”的“天真”同義。
寫作此詩時,看來詩人的年事已高。何以見得?一則外出已要手杖陪伴,二則已以“閑人”自居——這就不是“又得浮生半日閑”的暫得寬余,而是在擺脫俗務、參透人生以后不復有所牽掛的真正閑適。同時從詩中又可知道,其時詩人身體尚健,心情不惡,故而注意到了入秋以來的景物變化,并以相當飽滿的游興于月白風清之夜任情適性,悠然出游。
詩的前兩句述出游的情事,后兩句抒出游的感想。前兩句實寫,是對“東坡語”的實踐,清風明月悠然入懷,物我合一,攜杖信步,其樂融融;后兩句虛寫,是對“東坡語”的發揮。蘇軾只是泛說“天地之間,物各有主”,具體到自然景物,則認為人人得以享用,人人都是大自然的主人。詩人汪琬則進一步認為,江山風月的主人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人員的更迭固然是變,而即使是同一人,也因心情之異而有所不同:心閑方能成為大自然的主人,若心為俗務牽累,是不可能欣賞到大自然的美色的。詩人從親身的生活體驗中提煉出來的“但是閑人即主人”,富于哲理性,從物我關系上說明了審美主體的狀況對于把握客體、獲得美感的重要性。對審美過程中主客體關系的探討,在先秦以來的美學思想中早已有之,但詩人并不是在作理論上的簡單重復,而是以極富于情韻的筆調,通過詩的意境加以表現。由于抒情議論的成分與敘事相結合,實寫與虛寫相統一,全詩就顯得既親切感人而又豐富深刻。尤其是后兩句,極淺俗,又極精警,將人人心中所有而又口中所無的一層意思和盤托出,更足以搖蕩性靈,入人至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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