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善則民親其親,任奸則民親其制》原文與賞析
用善則民親其親,任奸則民親其制。合而復者善也,別而規者奸也。章善則過匿,任奸則罪誅。過匿則民勝法,罪誅則法勝民。民勝法,國亂;法勝民,兵強。故曰:以良民治,必亂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強。(《商君書·說民》)
【注釋】善:指按照儒家所謂的道義,顧全私人的情誼,不能揭發別人的過錯。與儒家的“善”相對立,法家主張的“奸”,是指人人相互監視,相互揭發別人的過錯。合:與“別”相對,指兼顧別人。復:通“覆”,掩蓋,隱瞞。別:指只顧自己。規:通“窺”,窺視,監視。章:通“彰”,表彰。匿:隱藏。任奸:指任用儒家所謂的奸人。
【譯文】利用所謂的善民來治理民眾,民眾就會只親愛自己的親人;利用所謂的奸民來治理民眾,民眾就會遵守國家的法制。這是因為,為別人著想而替別人掩蓋罪惡,就是所謂“善”;只為自己著想而監視別人的罪惡就是所謂“奸”。表彰這樣的“善民”,民眾的罪過就將被掩蓋;任用這樣的“奸民”,民眾的罪過就會得到懲罰。民眾的罪過被掩蓋,那么民眾就要凌駕于法律之上;民眾的罪過得到懲罰,那么法律就能夠制服民眾。民眾凌駕于法律之上,國家就會陷入混亂;法律能夠制服民眾,兵力就會強大。所以說:利用所謂的“善民”來治理國家,國家必然會亂,直到被削弱;而利用所謂的“奸民”來治理國家,國家必然能治理好,直到很強大。
【評說】玩火者必自焚。倫常關系的副作用不值得夸大,社會的存在和正常發展,需要人們遵守一定的秩序和規范。倫常關系是維持人與人之間信任和關愛的紐帶,是人與人之間得以相互理解和寬容的基石。鼓動和利用人性中自私的一部分因素,可能會達到某些目的,但是這種做法所帶來的危害往往也是統治者始料未及的。
上一篇:《用兵無常》原文與賞析
下一篇:《用天下之用為用,制天下之制為制》原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