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勸父母改過》原文與賞析
親有過①,諫②使更③。怡④吾色,柔⑤吾聲。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⑥勿怨。
【注釋】①過:過錯。②諫:勸說。 ③更:改變。④怡:和悅。 ⑤柔:柔順。 ⑥撻:打。
【譯文】當父母有過錯時,你要耐心勸說他們改正。規勸時要和顏悅色,說話要輕聲細語。如果父母聽不進去,那就等父母高興時再勸。若父母親仍固執不聽,有孝心的人甚至放聲哭泣,來懇求父母改過,即使被父母親責打也毫無怨言。
【評說】人無完人,父母也難免有過錯。作為子女,這時你有勸導、幫助父母的責任。如果你聽之任之,也是一種不孝的表現。勸導父母的關鍵是要講究態度和方法。只要態度和方法得當,就會取得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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