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尚少往來
禮不必有往必有來
禮尚少往來
“禮尚往來”,是以禮儀之邦著稱于世的華夏后裔最為熟知并接受的一句話。這句話在文獻上,較早見于《禮記·曲禮上》:“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無往,亦非禮也。”雖說這句話是寫在古書上的,但說得卻很直白,其意思不必翻譯,大多數人也都能懂。究其大意,當是說,禮以相互往來為貴。
禮尚往來大抵沒什么錯。道理很簡單,遠古蠻荒時期,社會產品總量不足,物資匱乏奇缺,商品交換和人際交往中奉行以物易物、物物交換原則,自然也就有必要以己之余換己之不足。非如此,不能使成果共享,收獲共分。更為奇特的是,聰明的古人在造字時,將禮由“示”和“豐”二字構成(繁體字禮由“示”和“豊”構成),以禮示豐,那意思也就再明白不過了。那時的“禮”注重的是禮節之“禮”,附麗于禮節上之禮,物輕重倒也罷了。于今看,多的給少的,也符合西方人“施者”比“受者”更幸福之理念。與佛家人講的“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的意思暗合。因此,這句“禮尚往來”的話,也就口誦代傳,植進了中國人的腦和心。
不知是偶然的不慎還是潛意識在作祟,現代人在重造這個難寫難認的漢字時,將“禮”字作了一個很大膽的簡化。這一簡化給人的感覺,似乎就成了,現代人之視“禮”,不再重示“豐”,而重在要示“鉤”,為示魚鉤(左為示,右邊一筆,形狀上像魚鉤)。如果這個假設不荒謬,那么,今天送你一滴水,必思明日在你處收獲一桶油也就不用奇怪了。當然,古人也講過,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比如一個奸商,也許最怕的是那當官的不愛錢、不要錢。所謂“端著豬頭找不著廟門”,是使許多好以明為行禮實則行賄手段牟取暴利的人最頭疼最難受的大事。因為對一個熟知“投入產出法”原理的投資者來講,所舍者少,所欲者大,想方設法送一點出去,自然就能“鉤”出其之所欲。宋時,民族英雄岳飛說,“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倘如此,則國家方有希望。”可惜的是,武穆遺愿在封建王朝——尤其是每一個王朝的末期——少有實現之望,可謂“長使英雄淚滿襟”。歷史發展到今天,始終都還有極個別處處標榜“為民眾服務”的現代官員不惜以身去貪贓枉法,何況古人乎?其實,稍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世間不少的行賄者,其實是比受賄者更愛錢的,行賄時多有“剜卻心頭肉”之痛。倘某日行賄成功,那必是要思念如何才能早日收回成本這個問題的。這樣,將受賄者逼到“兩難”的處境,也就再正常不過了。所以,這個時候的“禮”,由于幾經演繹,早已本末倒置,禮物至上,禮節倒在其次了。其送出去的,早已不是“禮”,這個禮也是不好收的,弄不好,就是通向地獄的通行證。
現代社會,“禮尚”的應當是“少往來”。為何?社會發展了,交換頻繁了,什么都能買到了,再用這么多“禮”來來往往確無必要。這里的“少”,當有多層意思,如少量、少次數、少價碼。因為,以如今之事看,世上人中,還看重禮的,除了仍崇尚古風的,多半是些想要弄個工程干的,要收購個什么礦山、買多少畝“好地”的,要獲取到某筆無息或低息貸款的,當然,也還有想要升遷的,上調的……而要做到這些事,按時下一些人理解、采用的“潛規則”,則是先得要用“禮”,將某人、某幾個人“擺平”。偏偏在世上人中,又有不少人,是以“禮”為標桿,以禮至上,“非禮不行”,見“禮”才眼開。有的地方,更有個別人,早已將孔子在《論語》中講的“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中的那個“禮”(實為禮節之禮),“活學活用”到以禮物之“禮”取代禮節之“禮”了。而這個禮,又早已遠非20世紀70年代的“盒子炮”“手榴彈”可比,甚至也不是“成千上萬”所能概括。其甚者,有的已到了只能用“瞠目結舌”來形容的地步,使一般的人確實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之感。
現代人受禮時很不好把握:事前不受禮而辦事,恐辦成后請托者“日后慢慢感謝”是假語村言;而對方又難免有“不見兔子不撒鷹”的心理。二者之間因此互相設防,打肚皮官司,搞得大家都很難受。何如大家都放輕松一點?請托者不強人所難,更不作非分之想;受托者當辦則辦,能行則行。多做換位思考,常思與人為善,“淡泊以明志,寧靜以致遠”。多想想馮玉祥將軍“退后一步自然寬”的境界,重禮節而輕禮物,必將有所裨益。
除此之外,在民間,小老百姓之禮,如婚喪嫁娶,生兒育女,壽誕升遷,在一些地方也有無禮不行的趨勢。而這個“禮尚往來”隨著生活改善、收入增加,也到了“與時俱進”的地步,以至于有人將請柬視為“賬單”,時不時有“逃單”之舉。受的人問心無愧,安之若素;送的人節衣縮食,視為負擔,大違“禮尚往來”的初衷。
總之,“禮尚往來”給人們誤導,給受賄者以心理安慰,給行賄者以“理由”。很多時候,禮和賄僅僅是一步之遙。現時之法律條文對此的界定也不盡統一,常常是“公”說“婆”說都有理。關鍵是掌握一個“度”,而這個“度”恰恰是最不好把握的。因此,何妨重新思考、審視一番祖先留下的這句“禮尚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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